本报讯(记者杨斌鹄)为了预防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人情执法、交易执法的现象,防止错案、假案的发生,日前,新城区制定并出台了《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卷错案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中规定,凡经市执法局决定、新城区人民政府决定、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以及新城执法局研究确定的错案;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管理规定造成法律文书丢失的行为;私自外借、换用法律文书的行为。 经审核认定后执法主体不明的案卷一律撤销重新审理;故意降低标准、隐瞒事实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责任追究对象为:错案发生环节上的签字责任人、具体承办人、最后签法人、责任保管人等。同时,该局对每一起违章案卷确认后,开具执法处罚决定书,20元以上处罚金由银行代收,并每月2次在全局开展案卷评比活动。这些措施的出台,有效地遏制了个别执法人员弄虚作假,造成错案、假案等现象的发生,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据悉,此举在我市尚属首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