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昨日,云岩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在校大学生系列盗窃案。
在法庭上,被告人、贵州某大学大三学生李某供述,2003年,他从江西考入贵州某大学热动系。读大一时,李某将宿舍的钥匙弄掉了,便用其他同学的钥匙配制了一把。 可后来钥匙又被他找到。第一学期结束后,李某搬到了其他宿舍,校方要求收回钥匙时,李某只上交了一把钥匙。到了大二,李某所学的专业需要使用电脑,家境贫寒的他想到了盗窃。于是,他便利用上课的时间,偷偷回到大一时住的新生宿舍,用钥匙打开宿舍的门盗走了一台手提电脑。在此之后,李某无意中发现,这把钥匙还可以打开许多宿舍的门。于是,当电脑的内存条不够用时,他又用同样的办法盗走一台手提电脑。在大二到大三的一年时间内,李某又用这把钥匙偷走MP3、手机、耳机若干。2006年3月,李某再次潜入一学生宿舍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昨日的庭审中,因李某认罪态度较好,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李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