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16”特大车祸意外揪出“蛀虫”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冼瑞琪 艾莹莹 通讯员 穗纪宣)昨日,“3·16”特大车祸的有关监管单位及责任人受到查处,联合调查组在追究市环卫局分管副局长梁培长的监管责任时,意外发现其涉嫌经济犯罪,将其移送检察机关。除梁培长外,另有2人被撤职、3人降级。
3部门被通报批评
今年3月16日下午4时许,广州市下塘西路高架桥上发生一起6人当场死亡、20人受伤的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迅速组成由市安监局等8个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事故涉及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3·16”特大交通事故涉及市环卫局、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越秀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萝岗区交通局、萝岗区交通管理总站、市交警支队等6个行政职能部门,6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广州市环卫局等3个行政部门被通报批评。
2人撤职3人降级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最近,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责成有关部门对“3·16”特大交通事故中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调查组在追究市环卫局分管余泥渣土管理工作的原副局长梁培长的监管责任时,意外发现其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涉嫌经济违法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除梁培长外,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处长陈思华及该处监督科科长邓镇寰被行政撤职;另有3人被行政降级,1人被行政警告,1人被记过,1人被诫勉谈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广州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要认真吸取“3.16”特大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增强依法行政和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严格监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切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图:昨天,广州市容环境卫生局门前如往日般平静。新快报记者 郗慧晶/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