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咪表事件有新进展。7月10日,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郑州市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咪表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日,咪表公司提出了听证申请。
“行政处罚告知书”规定,咪表公司必须于15日内拆除停车位标志和咪表设施。 咪表公司可于接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要求,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
当日咪表公司向执法局递交了《关于对贵局拆除咪表的处罚要求听证的申请》。申请提出:执法局以“路边临时停车位已逾期使用”的名义,要求咪表公司在15日内自行清除咪表停车位标志、拆除咪表的行为欠妥。请求执法局收回处罚决定,并召开听证会。
咪表公司认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应下达给主管停车场规划的政府部门。在今年5月规划局宣布咪表停车位规划过期之前,从来没有任何政府职能部门告知咪表公司现有的规划已经过期,致使咪表规划在超期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咪表公司仍不断追加资金投入。如果咪表被拆除,咪表公司将损失近5000万元,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对企业进行赔偿。咪表公司还认为,当务之急不是拆除咪表,而是由政府尽快出台科学合理的停车场规划方案,将咪表停车场纳入整个城市的规划体系中,并使其过程公开、透明。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将对咪表公司的申请进行研究,再决定是否召开听证会。记者郑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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