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12万须自报个税
操作办法年内出台,居民身份证将同时成为税务编码卡
晶报讯国税总局司级官员近日在为上海财税系统所作的一次报告中透露,近期将出台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操作办法。 此举主要是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编码卡将与居民身份证配合
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具体操作办法“最迟在年底前出台,其后还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专家刘桓向记者表示,“操作办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包括:加快建设纳税人编码制度,将税务编码卡与居民身份证配合,居民身份证同时就是一个人的税务编码卡。
“每个纳税人只有一个惟一的编码,他从事各种活动的收入(如工资薪金、利息收入、不动产收益等)都必须填写该代码。这些信息最终将从各部门(银行、企业雇主、福利部门、海关等)汇集到税务部门,从而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刘桓认为,除了进一步完善个人储蓄实名制外,今后要在交易、收付过程中实行票据化、电子化,减少现金支付。“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必须建立存款账户,账户号码就是纳税人的税务编码,规定任何支付单位都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款项,否则不允许作为费用、成本等列支”。
粤“大集中”税收征管系统已上线
“年所得12万元包括哪些收入?国家规定的可免税的费用扣除部分算不算?”“有些个人收入往往是以家庭为单位取得的,比如房子的租金收入、存款利息等,这些所得是否可以分解?”许多接受采访的高收入人士,对这些问题都“蒙查查”,盼望“自行申报纳税”的操作办法尽早出台。
对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国家已明确实行“双向申报、交叉稽核”:一方面是个税扣缴义务人(比如企业)全额扣缴申报,另一方面是高收入群体自行申报年收入。
从广东的情况看,去年底,随着广东地税“大集中”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全省全面上线,标志着地税部门具备了对“海量”个人纳税信息进行归集、比对的强大技术处理能力。据《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