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富人”们来说,他们即将面临空前严格的个税监控。
上周,国税总局司级官员在为上海财税系统所作的一次报告中透露,近期将出台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操作办法。
据透露,此次自行申报操作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中,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的规定,能得到有效执行。 《条例》第36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国税总局在报告时称,由于操作办法还在修订中,具体细则不便透露,“但最迟将在年底前出台,其后还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不过,记者从浙江省地税局负责人处了解到,“各基层税务部门普遍反映,目前只有试点,经验不多,当前条件下,依靠主动申报纳税仍不太现实,执行起来较为困难”。
税收专家刘桓也表示,目前我国税务系统对高收入者的监控比较困难,要求其实行自行申报,还有待相应的配套条件的建立和完善。
刘桓认为,“操作办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包括:加快建设纳税人编码制度。“每个纳税人只有一个惟一的编码,他从事各种活动的收入,都必须填写该代码。这些信息最终将从各部门汇集到税务部门。”此外,还需进一步完善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并在交易、收入过程中,实行票据化、电子化,减少现金交易和现金支付。
业内专家认为,个税新《条例》一方面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另一方面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并即将严格执行。“一取一予”体现了国家在缩小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努力。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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