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7月12日电 记者今日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两年多来,深圳市消委会与香港消委会合作处理内地游客到香港购物的投诉2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近两年,随着内地开放“个人游”,到香港、澳门旅游的游客人数大幅增加,产生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主要集中在购物方面。 消费者投诉的产品类别包括药品、金银首饰等,其中照摄像产品占41.67%、视听产品占29.17%。
近日,香港消委会投诉部首席主任陈永佳先生一行来到深圳市消委会投诉部,向黄振中部长交接6月份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投诉所退赔的物品和现金。这批物品和现金涉及消费者投诉24宗,总金额人民币4.98万元。其中,更换物品12件,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21万元;退赔现金12件,金额人民币2.77万元。上述物品和现金将由深圳市消委会逐一交还给消费者。
据悉,2003年,深圳市消委会与香港、澳门、珠海消委会共同签署了“深、港、澳、珠”消费维权框架合作协议,实现了四地消费者投诉互通。内地游客无论是直接向香港消委会投诉还是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有关个案都由深圳市消委会代转。投诉处理完毕后,香港消委会将退回的物品和现金转交给深圳市消委会发送给全国各地消费者。(胡谋、郝川、吴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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