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财务处长涉贪百万受审
中国儿童中心腐败窝案开庭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昨天,中国儿童中心腐败窝案在市一中院开庭,靳红成为3名被告人中首个受审者。检方指控她贪污“孩子们的钱”达113万元。 此外,涉案的中国儿童中心原主任赵顺义以及另一名财务处长也将陆续被提起公诉。据了解,中国儿童中心是隶属于全国妇联的惟一一个国家级公益性的综合儿童少年校外教育和儿童发展应用科学研究基地。
昨天10时50分,靳红走进法庭,她哥哥出庭为她辩护,中国儿童中心纪委工作人员及靳红的家属前来旁听此案。检方指控,43岁的靳红在中国儿童中心曾担任包括儿童食品检测室副主任、财务处处长兼总会计师等六七个要职。靳红从2000年6月至2005年2月长达5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以支付各种费用的虚假名义,使用虚假票据平账等手段,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将113万余元公款非法占有。
对于指控,靳红表示“不成立”,她称财务处处长和总会计师实际只是个虚职。在她的职权范围之内,只能够支付1000元以内的费用,其他超额的各项费用均是依照领导的指示办理,“我没有签批过一分钱,都是领导让怎么办就怎么办”。靳红所说的领导包括涉嫌贪污已经被羁押的中国儿童中心原主任赵顺义。
随后,公诉人询问靳红是否曾与某公司合作过一个儿童营养调查的项目。靳红点头表示肯定。公诉人进而再问靳红,为何项目合作期间她的个人存款账户上进了大量存款。靳红考虑了一下,称她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哥哥和姐姐的。靳红边说边指了指坐在辩护席上的哥哥,“我哥他离婚了,还有我姐姐,我们家里人的钱都由我来保管”。主审法官突然对靳红兄妹说,按照法律规定,和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可以作为辩护人出庭。靳红没有料到会是如此,满脸茫然地望着哥哥,半天没有说话。靳红向法官问明了辩护人的责任、权利、义务,随即表示将另请一名辩护人。法官因此宣布休庭。
休庭后,公诉人介绍,他们掌握的证据显示:儿童营养调查项目的费用是90多万元,而靳红最终只支付了调查公司40多万元,近一半的钱被截留到了靳红个人账户。
此案将择日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