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阮友直 实习生 杨永敏
本报讯“我们要给志愿捐献者一个理想的精神家园,让他们的高尚情操得以传承!”昨日下午,记者从福州市红十字会获悉,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将在福州三山人文纪念园建立我省首个“遗体捐赠者纪念园”。 现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诚向社会各界征求建设意见,市民有好的建议,可直拨热线电话0591-87610572。
据了解,自2005年9月1日省人大颁布实施《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赠条例》以来,全省已有230多人登记自愿捐献遗体和器官,并已有4人实现了捐献愿望。其中,有两人捐献出眼角膜,他们的义举已使3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福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胡晓强说,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同意修建的“捐献者纪念园”,是为了褒奖和鼓励公民的捐献义举。今后,捐献者的遗体可以无偿安葬在纪念园里,他们的名字将刻在纪念碑上,让后人追思他们的善举。同时,红十字会将把该园作为青少年教育基地,每年组织开展刻碑和纪念活动。纪念园预计于今年8月底完工,并将于9月1日《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举行开园及首次刻碑仪式。
“纪念园”的初步设计稿由三部分组成,前方的主题纪念碑碑高1.99米、宽2.99米,象征着天长地久,寓意捐献者精神长存,与日月同辉,该碑形似变体的“山”字,镶嵌似红十字的大红的一横一竖。中间为铭名碑,高1.89米,宽2.33米,形似书状,象征着人就是一本大书,寓意捐献者的高尚情操载入史册,可让人品读不尽,值得钻研、珍惜和爱护、纪念。同时,又似一只展翅欲飞的和平鸽,愿世界充满友爱、和谐、美好。后方为景观墙,最高处2.3米,最低处1.99米,将题刻捐献者的心灵独白及人体影雕,以示纪念。如果您对以上设计方案有什么补充和好的修改建议,请快快来电告知。上一条文章:下一条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栏目文章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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