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5年后40%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出口品牌
华龙网讯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扶持出口畅销品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对出口畅销品牌给予财政、金融、技改等方面的扶持,争取到2010年,全市4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出口品牌,自主品牌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20%。
目前,我市出口企业自主品牌少、出口比重小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此次我市决定实施出口畅销品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出口畅销品牌战略,将以具有出口优势或潜力的机械产品、医药化工产品、轻纺产品、农产品和电子信息产品等为实施出口畅销品牌战略的工作重点。那些在国内和主要出口目标市场已注册自有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自营出口在100万美元(农产品出口在50万美元)以上,出口品牌意识强且在行业内有带动作用的企业,将获得重点培育和扶持。
据悉,我市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出口畅销品牌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境外广告媒体宣传、收购国外知名品牌、建立自有品牌售后服务机构等活动。对符合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汽车摩托车产业、装备制造业、资源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四大产业集群的品牌出口企业,在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中给予支持。
今后,在符合市场原则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品牌出口企业,将享受融资和保险便利,优先申报进出口配额,在参加国内外知名博览会时优先安排摊位,优先申请国家境外加工贸易贷款贴息。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品牌出口企业还将优先获得推荐使用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和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优先申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进步项目。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全市跨行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每两年一次对全市出口品牌进行评审和推荐,制定重庆出口畅销品牌目录,定期公告列入目录的出口畅销品牌和企业。(日报记者张雪峰实习生 张丽敏)
来源: 华龙网 2006-07-13 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