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文锦实习生徐雅维)记者昨日获悉,中低收入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可直接向已成立运行的西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中心提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今年审定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控制:多层在2000元/平方米以下,高层在2500元/平方米以下。 与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价格相比大约低25%-30%左右。西安成立的“西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住房审核中心”,对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实行申请审核制度,具体操作办法是由购房人向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公示核定其购买资格。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审核销售对象4300多户。
据了解,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具有西安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申请时须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济房开发商将接受价格督察
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维)针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执行情况,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将接受价格督察。这是记者昨天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的。
7月11日,西安市物价局给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开发企业下发了督察通知。对2004年以来进入市场销售的政府组织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涉及的项目建设及销售进度情况、项目销售过程中企业执行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情况、落实成交价格备案制度及售价说明书情况三项内容进行督察。
从7月17日到8月31日,市物价局将分三个阶段,即自察自报阶段,集中督察阶段,督导总结阶段,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结合群众投诉情况逐项统计分析,组织抽查。对在督察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采取提醒、告诫、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以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确保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真实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