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江北区有7家游泳池因不符要求,未能获准开池并被责令整改。昨日起,全市游泳场所卫生检查全面拉开,不达标游泳池坚决不准营业。此外,对不合格的游泳池,市民也可随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36家游泳池7家不合格
昨天上午,市卫生监督所和江北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对江北区的游泳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截至目前,江北区共有36家游泳池,通过审查同意开池的有29家,包括公园游泳池2家、学校游泳池2家、企业游泳池2家、旅店游泳池1家、小区游泳池20家、温泉2家。
江北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称,有7家游泳池因为不具有循环净水和消毒设施,或者消毒卫生不符合要求等,未能获准开池并被责令整改。
本月还将检查其他8区
此外,7月12日~24日,市卫生监督所还将陆续对渝中、南岸、大渡口、九龙坡、沙坪坝、北碚、巴南、渝北的游泳池进行全面检查。整个检查和监管将涉及全市40个区县,时间将持续到9月份所有游泳池营业停止时止。
8种情形不达标可投诉
据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科介绍,游泳池达标主要有8项标准,每项标准都细化了一个评分标准,总分为10分,如果卫生监督人员在检查中评分未达6分,将不准开池。
此外,市民发现有未达标的游泳池擅自开池,可拨打市卫生监督所投诉电话68810000举报,或到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进行投诉。
游泳池达标的8项标准
1.游泳池必须有循环净化水设施;
2.游泳场设施应符合GB9667-1996要求;
3.通往游泳池走道必须设置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4.各经营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档案;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禁止出租游泳衣裤,并有规范醒目的禁浴标志;
7.对于游泳池水净化、消毒、池水余氯测定、池水更换及消毒药投放、浸脚池水更换等应有详细的记录;
8.室内游泳池必须每天对内环境进行消毒,加强通风换气和游泳池周围及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卫生鉴别
踏进游泳池闻看不可少
在选择游泳场所的时候,首先要看其显眼处是否张贴有卫生许可证等;
进入游泳场所后应看更衣室地面、墙面等是否清洁卫生,室内有无异味;
进入游泳池,可先闻一闻空气中是否有刺鼻的气味,如果有证明泳池在水中投放了消毒液;
站在池边,如果能清楚地看见水下的第三、四根泳道线,证明泳池水质不错,浑浊度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