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镇长港澳赌输9000万
南方都市报 乔建
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5年往返港澳257次,输掉9000万元!这是记者12日上午在东莞图书馆开幕的东莞市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上获悉的。据悉,本次展览由市纪委监察局、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
各单位本月27日前分批参观
据悉,本次展览是东莞市面向社会举办的一次大型警示教育活动,也是东莞市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特别是在全市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次展览分决策篇、正气篇、警示篇、预防篇、国际篇、东莞篇共六个部分。
根据安排,东莞全市各单位、各镇(街道)将在本月27日之前分批组织参观。
镇长1个月17次赴港澳赌博
昨日图片展共展出了22宗东莞腐败大案,其中备受各界关注的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腐败案”也在展示之列。
据介绍,李为民18岁参加工作,30岁时升任塘厦镇副镇长,40岁当上一镇之长。正处在人生发展黄金阶段的李为民,在从政的关键时期,因为赌博,拐进了歧途,跌进了深渊。
经查实,李为民任塘厦镇副镇长、镇长期间,长期参与赌博,输掉人民币9000多万元,涉嫌利用职权挪用公款人民币8835万元、港币290万元,受贿人民币171万元,大部分用于偿还赌债。2000年至2004年的五年间,他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平均每周达1次。仅2004年,李为民赴港澳的出入境记录上,就留下了67次的记载,最频繁的一个月高达17次,即平均每周往返四五次,其中大都是为了参赌。
据悉,李为民案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是近年来全市乃至全省少见的乡镇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目前,李为民已被依法逮捕,正等待法院的审判。
22宗腐败案其中8宗涉赌
这次反腐图片展首次向市民公开展示了东莞市5年以来的22宗腐败大案。
其中以李为民为代表的官员涉赌案件共有8宗。赌博内容包括“六合彩”、“赌马”、“百家乐”、“赌球”等等。
■ 反腐数据
据东莞市检察院统计,2001年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腐败案件111件120人,大案要案率为93%。其中查办“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案件38件39人,占立案总数的32.5%;查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案件11件,占立案总数的9.
9%;100万元以上案件11件,占立案总数的9.9%,其中1件为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44多万元。
东莞市纪委统计显示,200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6768件(次);立案385宗,其中大案要案89宗;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3宗。结案371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7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37人、一般干部105人、其他人员289人。通过查办案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937.1万元。
■ 重点案例
罗东胜:东莞市环保局塘厦分局原局长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干股”分红
2006年4月,罗东胜被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起诉书指控的相关事实如下:1994年7月至2001年11月,罗东胜任塘厦公安分局户证股股长,兼塘厦消防队队长,负责消防工程的审批与验收工作。1997年,塘厦消防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了优先办理消防审批、验收手续和承建消防工程,分别向罗东胜、李为民(原塘厦镇长)、黄某某派送本公司23%的“干股”。实际上,罗东胜等三人并未投入资金,也不参与经营。1998年至2000年,罗东胜接受该公司以“干股”分红所送的人民币共161万元,并为该公司优先办理消防审批、验收手续以及介绍消防工程。
罗东胜在首次接受检察机关调查过程中,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并退清全部赃款。
该案已于2006年6月7日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张立平:东莞市建设局城建科原副主任科员
澳门赌博欠债被追
张立平于2002年11月至2004年11月间,先后共42次在澳门葡京、新世纪、法老王等赌场用百家乐方式进行赌博,并向赌场“叠码仔”借款累计320万港元,除用赢款和自己的积蓄还款外,还欠“叠码仔”130万港元,被“叠码仔”从澳门要挟回东莞追还剩余借款。回到东莞,张立平趁“叠码仔”不注意成功逃脱后,用电话将自己赌博的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其后跑到北京,四五天后又狼狈地逃回江西老家躲避,至今下落不明。
胡咸田:东莞市东发集团原总经理
贪污公款81万供儿买房结婚
经查实,胡咸田在其担任东发集团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港币81.05万元,分别用于满足儿子胡某某在加拿大购房结婚的需要及私用,并伙同东发集团公司另外3名副总经理贪污进口摩托车4辆。
由于长期把持重权,胡咸田在东发集团公司的经营上滥用职权,擅自签订不符合经济规则的协议书,给东发集团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2004年11月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胡咸田有期徒刑七年。
莫见祥:企石镇食品公司原副经理
借用单位名义贷款135万赌博
莫见祥于1996年开始参与赌博,1999年4月至2002年2月期间,又在自己家中开设赌场,进行香港、澳门的外围马赌博活动。
为了赌博,莫见祥以各种方式筹集赌资。2000年6月29日以及2001年12月31日,莫见祥两次以单位名义贷款合计人民币135万元用于个人赌博。
莫见祥还骗取公、私款用于个人赌博。采用欺骗手段,以企石镇政府上调资金等理由,前后三次从企石镇食品公司骗取现金共45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以私盖企石镇食品公司公章的收据作为集资证明,自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分别骗取集资款共计128万元用于赌博。还骗得私人30万元及从食品公司借款45.9万元没有归还。
2002年9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莫见祥案作出判决,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诈骗罪和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莫见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国强、林进财:东莞建行原金库保管员
卷近千万公款潜逃泰国被抓
1999月1日,东莞市检察院接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报案:该行金库原保管员林进财、陈国强于8月28日神秘失踪;同时,经点算发现金库短款人民币950万元!经查明,林、陈两人在金库监守自盗,自1998年8月起先后侵吞库存现金950万元,后以请假为名携款潜逃。
2000年1月23日,东莞市警方在泰奋战了58天,终于证实陈国强、林进财两人确实在泰国活动。随后,一个由东莞市纪委牵头、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追捕小组开赴泰国进行侦缉。有关部门已追回赃款260万元。
2001年4月底,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林进财、陈国强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1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