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见习记者马翔宇)本报7月7日刊登《泡干海参泡出紫色黑水》报道后,该消费者汤先生与家乐福超市进行了交涉。经合肥市三里庵工商所调解,汤先生得到超市方面200元赔偿,染色海参也已经从超市柜台撤下。
汤先生介绍,7月8日他到三里庵工商所反映此事,并要求得到赔偿。当时家乐福超市客服部与销售部有关人员便来到该所,就赔偿问题进行磋商。“刚开始,超市方面坚持认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要我去质检部门做鉴定。”但他跑了一下午也没找到可以鉴定的部门。
7月10日,汤先生再次来到工商所,并当场试泡了一只从超市购得的干海参,结果情况符合本报的报道。家乐福方面看到这种情况,主动承认了产品出了质量问题。在三里庵工商所的调解下,超市决定赔偿消费者200元,而汤先生所购海参的金额为29.16元。事后汤先生向记者表示,对事情的处理结果很满意,但赔偿小事情,关键是想提醒广大消费者以后购买海参时要多加注意。
7月12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三里庵家乐福超市,在柜台上已找不到海参了。
超市一位售货员介绍,现在超市海参没货了,所有的海参都已经撤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