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12日讯(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利用虚假的征婚广告进行婚介诈骗,四川的苟洪钍、汪小明夫妇组织了一个多达17人的婚介诈骗团伙,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共计骗取全国各地3781余名被害人人民币140万余元。 日前,首要分子苟洪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注册公司成立诈骗团伙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年初,苟洪钍在一婚介所工作时发现利用虚假的征婚广告进行婚介诈骗是赚钱捷径,便决定效仿。同年6月,苟洪钍、汪小明夫妇在省工商局注册成立海南八面鸿丰信息有限公司。随后,2人租赁了海口市义龙东路62号海秀苑小区东楼401房、北楼505房、华海路琼岛石化楼八楼,陆续纠集张治军等人组成婚介诈骗团伙,以从事婚姻介绍收取服务费为名,共同骗取征婚应征者的钱财。
冒充征婚者诈骗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苟洪钍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人生与伴侣》、《佛山文艺》、《现代交际》等一百多种期刊杂志上,以虚构的“富商独生女”、“成功商男”、“台籍富商”、“空军大校”、“美籍归侨”等名义刊登内容虚假的征婚广告,诱骗全国各地的应征者打来电话进行咨询。按照苟洪钍的安排,接线员则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安排:如果打来电话的应征者是女性,接线员就安排男性被告人冒充征婚广告上的男征婚人与应征者通话;如果打电话的应征者是男性,接线员则安排女性被告人冒充征婚人与其通话。
通话后,接线员便告诉应征者,若想与“征婚人”继续联系,就要缴纳200至399元不等的服务费,并告知应征者将服务费通过银行汇到苟洪钍以虚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待确认应征者已将钱汇入后,接线员就把原来与应征者通话人员的电话号码告诉应征者,让双方自行联系。骗取应征者钱财的目的达到后,冒充征婚者的被告人在与应征者通话,两三天后就会以各种理由断绝与应征者的联系。
3781人上当受骗
在该诈骗团伙中,苟洪钍组织、策划整个诈骗犯罪活动,汪小明从诈骗活动开始,就在该组织中冒充女性征婚者,其余成员也各自在该集团中扮演重要角色。随着犯罪规模的扩大和犯罪所得款项的增加,苟洪钍不断扩大广告规模,在各种期刊杂志上整期、整版地刊登虚假征婚广告,同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控制诈骗组织成员,先后成立所谓的“特区组”、“金桥组、”“天涯组”、“缘份天空组”、“鹊桥组”、“玫瑰组”、“彩虹组”、“情缘驿站组”、“情感姻缘组”、“真情奇缘组”,并为每一个组制作虚假工商营业执照,每一个组对应征者即声称为一家婚介所,分别以华海路琼岛石化楼八楼、义龙东海秀苑小区东楼401房、北楼505房为窝点,疯狂进行诈骗活动。
海口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苟洪钍和汪小明等人,共同以虚设的婚介机构刊登虚假征婚广告,并假冒征婚人征婚的方法,从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案发止,共计骗取全国各地3781名被害人人民币1402251.6元。诈骗所得赃款均由被告人苟洪钍、汪小明控制,其中一部分以工资的方式发给组织内的其他被告人,其余款项均用于实施诈骗的费用及个人挥霍。其行为均已经构成诈骗罪。
日前,海口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苟洪钍有期徒刑13年;汪小明有期徒刑2年,其余人员有期徒刑10年7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