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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康摄影报道)7月12日,记者从全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基础建设试点现场会上获悉,从2007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全警参与、警消合一”的消防监管机制,“六小场所”全部纳入辖区派出所监管职责。
据悉,由于近年我省城镇、农村一些个体工商户、私营小企业及小经营场所火灾隐患严重,最显著的体现在“六小场所”(小旅馆、小商场、小超市、小网吧、小餐馆、小茶艺馆、小美容美发店)的失控漏管,导致社区和农村火灾高发。从2005年11月始,我省出台并实施了《海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公安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辖区消防工作责任制。省公安厅于2005年底确定海口东山派出所、三亚独田派出所为指导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试点,海口大同派出所、三亚新风派出所为指导城市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试点,从明年初在各辖区全面推广。
12日上午,来自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治安和消防支(大)队长及基层派出所所长共140多人参加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基础建设试点现场会,并观看了社区灭火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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