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永恒)为响应“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报告团倡议及中国记协《关于积极响应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巡回报告团倡议书的意见》,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近日,陕西省记协组织了包括陕西日报、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省电视台、《当代陕西》杂志社、三秦都市报、华商报、西安日报在内的省市主要新闻媒体,认真学习座谈,并联系新闻职业特点,制定并正式通过了新闻工作者“八荣八耻”行动公约,并向全省发布,号召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希望能带动全体从业人员共同执行,做到明责任,知荣辱,讲道德。 努力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服务全党工作大局。
行动公约如下:
第一,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荣,以背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耻,自觉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新闻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唱响、唱好时代的主旋律,实现宣传风格多样化。
第二,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荣,以误导舆论、误导群众为耻。坚定不移地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做大、做强正面报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保持健康向上的宣传基调,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以心系人民,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脱离群众为耻。记者、编辑要始终保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发扬艰苦奋斗传统,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我们心中永恒的坐标,以“三贴近”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深入实际、扎实采访,用我们手中的笔、话筒和镜头,讴歌人民的创造,反映人民的呼声,关心人民的疾苦,维护人民的利益,同一切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第四,以实事求是、真实报道为荣,以虚假报道,肆意编造为耻。始终坚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贯彻新闻真实性原则,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和评价新闻事件,说实话、报实情、图实效,坚决杜绝一切捕风捉影、道听途说、虚假报道、肆意炒作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维护新闻宣传的公信力。
第五,以科学宣传、准确报道为荣,以传播伪科学和封建愚昧为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观察、分析和报道各种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宣传科学理论,倡导科学精神,抵制各种伪科学以及愚昧无知、违背经济规律、盲目蛮干的不良倾向。
第六,以坚持真理,仗义执言为荣,以放弃原则,猎奇媚俗为耻。新闻宣传要坚持真理,宣传真理,而真理必须旗帜鲜明。做到不受外来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受来自各方面的利益的诱惑,敢于坚持原则,针砭时弊,惩恶扬善,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不迎合任何低级庸俗之风。
第七,以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荣,以违法乱纪,以稿谋私为耻。在新闻的采访、编辑、出版、发行等实践活动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宣传纪律,坚决禁止以稿谋私和有偿新闻,杜绝违法广告和非法经营,取缔和制止类似新闻走穴、以曝光要挟、收取采访对象钱物等违法违纪、败坏职业道德的行为,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我们的精神高地。
第八,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新闻宣传是一项长期而又繁重的任务,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同仁之间、部门之间,媒体之间要讲团结,顾大局,和谐相处,优势互补,反对以我为中心和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不良行为,不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我们从事的新闻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艰辛的事业,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响应党的号召,明责任,知荣辱,讲道德,持操守,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到新闻工作各个环节中去,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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