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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提示:在城市中的一些社区、墙壁、公交站牌等处,人们经常能看到回收药品的小广告。这些被药贩子收走的过期药品,一旦再流向社会,将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药贩子为何“钟情”回收旧药?居民手中的过期药该如何处理?过期药背后隐藏的危机,又该如何化解?日前,记者经过深入采访,使这些令人不安的追问,在事实面前逐一清晰。
误用过期药险些失双眼
6月1日清晨,双眼戴着“矫正仪”的孙先生在自家小区门口的垃圾堆前看到,一些小盒散落着。凑近一看,他不禁脸色突变——一些没有包装的黄色药片和棕色药粉散落遍地,有的药品包装上甚至还印有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语录”……“这收药的人也太可恶了,把卖不了钱的药丢得哪儿都是!”老孙怎么对过期药这么大劲儿?
原来,今年52岁的孙先生患有眼疾已经整整3年,而这眼疾就是过期药害的———2003年5月的一天,老孙感觉眼睛有点不适,从抽屉里翻出一瓶盐酸麻黄碱眼药水滴了几滴。刚滴完,他就感到双眼好像突然被针刺中一样,剧痛无比。经医生检查发现,老孙的眼球遭到重度病毒感染,并有失明的危险。医生将他用过的眼药水进行检验,发现这瓶眼药水由于存放过久,竟生成了一种罕见的病毒,对眼睛有极大损伤。虽经紧急救治,老孙的眼睛保住了,但双眼视力都降到了0.3以下,而且随时面临失明的危险。
过期药,人与自然的共同杀手
据国家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推算,我国每年因服用过期药品等劣药造成的药物不良反应住院的病人达250万。在住院病人中,每年约有19.2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一旦过了这个有效期,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就将成为劣药。医大二院急救室的一名医生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他们几乎每月都会救治一些用错药或误服过期药品的病人,轻一点的服用相应的解毒药就行,严重的需要洗胃甚至急救。该医生告诉记者,这些靠回收流入市场的旧药和违禁药品质量难保,多数已经失效,一旦服用,轻者延误病情,重者危及生命。此外,尽管过期药已经失去应有的药效,但药品总会有毒素,而且许多药物含有多种化学元素。以青霉素为例,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者散发到空气中,就有可能给周围人群造成皮肤过敏。另外,如果过期药和日常的生活垃圾一起被处理的话,那么就可能会进入到土壤和水系里,最后会成为环境杀手。
居民图小利成全药贩子
尽管过期药危害甚剧,但这似乎并不阻挡药贩子们对其的“钟情”——近日,某医药集团在皇姑区延河小区里开展了用三盒过期药换一盒板蓝根的活动。虽然只在社区里贴了个启事,但没想到前来换药的居民络绎不绝,在大包小包的旧药中,有的药品甚至过期十几年或二十几年。然而,令人不安的是,一些药贩子藏匿其中,用目光始终盯着过往居民手中的袋子。小区马路对面一家商铺的老板说,药贩子几乎每天都来这里,一坐就是一整天。
在人流熙攘的换药现场,记者对在场的20多位居民采访中,有90%的人表示,自己家里至少有十盒八盒的过期药,以前的做法是药过期了就扔掉,现在有回收旧药的,就拿出来换点钱儿。有居民盘算:“没想到过期药还值钱了,药店回收给的钱太少,不如卖给药贩子划算。”一名待价而沽的中年人,提着一塑料袋过期药心情复杂。他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他准备等等看是否有更高价回收过期药的,“谁给的价钱高就卖给谁。”
虽然这家医药集团回收现场不乏光顾的小区居民,但“成交”者寥寥无几。居民渐渐地接受和默认了这样的一个事实——与药贩子的“高价”回收相比,药品公司的回收近乎无偿,因此许多人采取了“先等等”的态度。
收药对象主要是公费医疗者
记者同时在这个小区看到,多处电线杆、墙壁上贴着成片回收药品的小招贴。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以前所没有的。“药贩子也太多了,只要一搞活动这些人准出现,他们这下可找到点儿了!
当日,记者与现场一身穿“黄衬衫”的男子取得了联系,此人在现场向群众发放了许多印有电话号码的小卡片。他四下张望后与记者约定,先看样品再谈价。为了取得“黄衬衫”的信任,记者在北行一家药店购得一盒芬必得(300mg×20,售价为12元);一盒阿莫西林(0.25g×50,售价为16.8元)。看过药后,“黄衬衫”开的价实在离谱:阿莫西林5元,芬必得8元。
“黄衬衫”并没有任何检测手段,单凭肉眼看就答应收药。接过药,他掂量着说:“这种阿莫西林小药店才卖9元,我们一般按市价的50%收,如果量多或者长期供药就可以稍高一点。”他意会,一般只收购口服西药和皮炎平等常用外用药,针剂一般不收,“收了咱没本事销!”“黄衬衫”暗示,最中意的是一些名贵的补药或保健药品,因为利润一般比较可观。
药贩子如苍蝇般萦绕于收药活动的现场,也让医药集团的工作人员愤懑。活动负责人张陆不无忧虑地说:“有些人由于单位报销药费,经常故意要医院多开些药,之后将药卖给药贩子变成现金。甚至还有一些大夫与某些能报销药费的个人‘沟通’好,把多开出的药低价卖给药贩子,从中渔利。药贩子之所以偏爱这部分‘货源’,是因为从他们手里买来的药没有过期,可以卖上好价钱。”
此外,药贩子另一个药源就是医院,主要是医生或护士从患者那里截留的部分。另一个渠道就是医药代理处,有些医药代理的部分药销量不佳,仓库又有大量库存,他们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就把已经过期或快要过期的药以低价直接卖给药贩子。
过期药主要流向偏远地区
那么,药贩子收购的药最终卖到哪里?过期药又是怎样处理的?记者再一次拨通了另一个“高价收药”小广告上的电话,这次记者的借口是想买药。
接听电话的女子张口就询问起记者要哪些药、什么价格、要多少。大概是记者不够“专业”,在某些地方“露馅”了,对方很快就借口记者没诚意而挂断了电话。
一名医药代表告诉记者,小广告上的那些药贩子都有固定的“东家”,在固定的地点和时间收取,一般不会单独卖给私人或者诊所;当然,如果价格比他们“东家”出得高,他们也会考虑。但这种私自外卖的小药贩一旦被上面的“东家”发现,可能就要受到“东家”的处罚——如以后
不再收他收购的药
了;或在其收药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东家”不再负责帮助“摆平”等。
对于“东家”所收购药品的销售去处——6月2日,在沈阳济世堂药房坐诊的医生白方玲揭秘说:“没有过期的药,一般直接通过医药代理商进入药店或医院,因为那些药质量没问题,只是利润不高。”
这名医生说,这些“东家”和药贩子大多一手托两家,这头从业务员手里购药,那头再销到某个药店去,形成了一个隐秘的地下药品销售通路。但对回收来的过期药和没有批号的药,他们一般都卖到农村或偏远的外地去,在那里他们都有固定的销售网点。有些“东家”为了慎重起见,会把搞来的过期药和无批号药贴上新标签后再卖出去,事实上,工序简单异常:对于药片,将包装盒统一换掉,打上新的批号即可,过期胶囊则剥开重新包装。包装设备没有监管,市场上很容易买到。对于注射剂,药贩们则在地下仓库里用水洗掉旧批号,再打上新批号后重新包装,外人很难看出猫腻。有这样一组数据让人感到不安:2004年,沈阳市药监部门端掉了一个大型制售假劣药窝点,据现场缴获的销货记录反映,在此前的几个月里,该窝点销售过期失效药的金额至少有50万元,根据药监部门估计,贩卖过期失效药的平均利润高达300%。
回收过期药应尽快立法
针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政府高度重视,卫生部门备感压力。记者获悉,从今年5月29日到7月31日,沈阳市已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6月份,沈阳市在社区逐步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由社区负责日常管理,药监局定期组织回收、销毁,此举显示了政府部门打击和管理过期药品的决心。我们看到,一些医药销售部门在公益性过期药回收中,虽然不乏社会责任和商业道德,但由于缺乏长效的机制和法规保障,致使这一公益性的活动有名无实。
记者了解到,凡是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收药、卖药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的,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销售或退换货处理。但无奈的是,截至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法规来规范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的行为。
沈阳康尔健医药集团首席药剂师张健建议,打击过期药被不法分子利用,首先要通过教育引导居民正确处理过期药品,在社区多开展过期药回收活动,但最重要的是要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规范企业负责或资助回收处理其所生产药品及其废旧包装。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全民收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政府在动员社会、企业广泛参与的同时,财政预算中应考虑这笔钱。如果国家能设专项资金,更多的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参与其中,这个难题就会很好地解决。
对此,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没有政策平台,要把回收工作做起来是很困难的事。国家虽然明令禁止回收药品,但却对生产企业对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处理没有作硬性规定。由谁来回收、回收后怎么销毁、让谁来进行监督,医院、药店大宗过期药怎样进行监管销毁,都缺乏相应法规。我们现在只能在社区内设立过期药回收,像回收废弃电池一样。对于药厂想得到政府的财政补助的愿望,只有在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后才能决定。”
一些药厂的医药代表认为:回收的过期药只能销毁,药厂本身无利可图,还要为药品销毁埋单,同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会给企业带来一定负担,企业不得不有所考虑,企业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用药需求;而过期药品的回收可以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是一种公益活动,企业投资公益,应该得到回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给企业提供资金平台,操作起来不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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