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张锡铭集团幕后藏镜人之一的台中地区角头林振兴,被控教唆张锡铭在台中、南投犯下两起绑票案,台南地检署检察官蔡英俊依掳人勒赎罪将他提起公诉,同时认为他毫无悔意,建请法官量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据报道,张锡铭1995年在台南县“东方酒店”枪杀林庆益后,潜逃至大陆,即和45岁的林振兴在广东省合伙开设“万来伯槟榔店”。2003年十月间,张偷渡返回台湾,林振兴和员工张宏吉就提供台中市青岛路二段一○五号二楼住处给张藏匿,并资助三万元。
林振兴和张锡铭后来又在大陆认识邓永燃和林国忠等人,因张在大陆遭到公安追缉,他们才决定偷渡返台,并约定双方以数字编码的密码簿,以拨发简讯为彼此的联系方式,林振兴并令其设于台中市的“群顺贸易公司”员工张宏吉汇款给林国忠,安排张偷渡,邓永燃则冒用黄春福名义,公然由机场回到台湾。
2003年12月27日,张锡铭、邓永燃、林国忠、林振兴为筹钱购买枪械,由张锡铭将台中闻人陈登岳诱到台中市青岛路,由邓、林国忠以手枪控制,再由张、林振兴命陈登岳拨打电话给妻子,携带250万元至台中市南屯区玉德宫停车场交款,肉票始被释放。
2004年一月七日,林振兴又和张锡铭、张宏吉、邓永燃共同绑票南投县中兴电台主持人洪俊彦,并要肉票写下赎款一亿和6000万元的信件,随后就将他押至台南县东山乡和台东县成功镇林国忠友人的工寮内。
绑票成功后,林振兴就飞往大陆准备接应张锡铭等人,不过,因为肉票利用嫌犯等人喝酒时自行脱困,林等人才没拿到赎款。
据了解,检察官蔡英俊并没有因为张锡铭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而手下留情,该案目前还上诉中,昨天在起诉林振兴时,检察官认为他犯后毫无悔意,恶性非轻,请法官判处被告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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