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平华通讯员阳林茂)记者昨日获悉,如果因买房、建房、子女上学等消费存在资金困难,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可在桂林市城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城区农信社)获取最高达10万元的信用贷款。
城区农信社主任王发喜表示,商品房售价一时难降、子女求学费用日渐增加、个人及家庭等消费性支出也不少,如果碰上结婚或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不少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就会碰到资金困难,怎么解决呢?在目前各银行采取抵押贷款以确保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对一些没有财产抵押又非常需要资金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来说,的确是个难题。 为了有效帮助上述人员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城区农信社最近出台了《关于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贷款额度的规定是:借款人为一般工作人员的,每户最高贷款额为5万元;借款人为科级(含)以上级别的,每户最高贷款额为8万元;借款人为处级(含)以上级别的,每户最高贷款额为10万元。《办法》同时规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据了解,桂林市五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含内退、退职、退休人员,即将改制撤消机构人员),且在桂林市五城区有固定住所或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本息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城区农信社各营业网点提出信用借款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要享受信用贷款还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借款人所在单位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且工资发放正常;借款人每月按时将还本付息额存入信用社贷款关联账户,以此作还贷资金;借款人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拖债、赖债行为;借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