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综合消息据《法制日报》报道,以后坐飞机旅行,在飞机上吸烟、擅自饮酒、擅自开启行李架等10种行为都将受到罚款性处罚。这是日前公布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建议稿草案规定的,该条例现正征求各方面意见。 根据意见反馈的情况,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将于7月24日至28日召开征求意见会。
乘客10种行为每个都致命
对乘客而言,目前反应最强烈的莫过于条例第245条规定的10项禁止性条款和第520条“对违反者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最直接的疑问是:机组人员有无罚款权?500元到1万元的幅度如何掌握?有无实施细则?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法研究中心主任董念清副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高家伟教授。董念清说,条例禁止的10种行为中的任一行为,对航空飞行活动都是致命的,都有可能导致机毁人亡的后果。因此为了公众的安全,任何一个旅客都有义务遵守这些规定,公众权利高于个体权利。
罚款额一般根据行业经验
在飞机上谁有罚款权?乘务人员还是机长?高家伟教授说,乘客与飞机是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处罚更像合同处罚,但又因合同处罚和行政处罚都涉及飞行安全,“我本人更倾向于公法意义上的处罚,即行政处罚。如果飞机上没有乘警,机长可以代行处罚权。”在谈及罚款数额的掌握时,高家伟说,行业立法很难计算危险成本和道德成本,罚款数额一般都是根据行业的经验来掌握的。
实施细则需经国务院批准
就处罚权和实施细节的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接电话的同志介绍说,《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建议草案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对民航总局很多内部规章的细化,只有“社会公众的义务”部分还没有进行细化,即起草实施细则。他说这个条例是一个行政法规,需经国务院批准。飞机上的乘务人员包括机长都无行政处罚权,这种处罚不能当场处罚,而是依据行政处罚法所要求的程序进行。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