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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585000热线7月12日讯(记者王丽)交纳10元钱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以为看病能有些保障,但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闫家村村民闫大妈前几天去报销医疗费用时却遇到了难题。
“我们全家人早就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前几天我们拿着医院的单据去报销时,工作人员却说已经停止报销了!”7月11日上午,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闫家村的闫大妈说,6月20日她因心肌梗死发作,住进了临淄区齐都医院,住院期间共花费近5000元。因稷下街道办事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就设在临淄区齐都医院,7月1日出院报销费用时,不曾想稷下街道办事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现在稷下街道办事处一律停报,至于什么时候能报销另行通知。
闫大妈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的一个敬仲镇的亲戚因病住院共花费2000多元钱,出院后就按照规定报销了医疗费。稷下街道办事处为什么停报了?以后医疗费用还能报销吗?
带着闫大妈的疑问,记者来到临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新的周期是从今年6月1日开始。因从新周期起,省、市、区县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资金增加,报销方案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对原有报销比例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目前,调整方案已经上报,估计很快就会出台。因闫大妈的医疗费用是6月20日产生的,自然应该按照调整后的比例报销。(a12)编辑: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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