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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消息湖北省襄樊市目前正在复核调查备受关注的18岁少女高莺莺死亡案件。昨天,公安部刑侦专家抵达襄樊对此案进行协查督办。
当地公安机关判定其为自杀。7月3日,国内一些网站转载了关于此案的报道,由于这篇报道对高莺莺死亡原因提出质疑,引起网民热议。
7月5日,湖北省公安厅派出6名刑侦专家参与调查。据襄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复查工作进展顺利,专案组经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拉网式调查,已找到高莺莺死亡时的大部分现场知情人员。 张先国沈翀X062
平民之女高莺莺之死疑点多
2002年3月15日,湖北省襄樊市下辖的老河口市18岁少女高莺莺,在其工作的襄樊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坠楼身亡,当地公安机关判定为自杀。然而,今年7月,一些网站对关于此案的报道提出质疑。高莺莺死因之谜,叩问着正义与良知。
疑点一:人命关天,公安局为何处理草率?“出事后,‘110’为何一直打不通?为什么公安不连夜查看现场?为什么不对现场进行保护?”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至今想不通。
疑点二:高莺莺是跳楼自杀,还是另有死因?出事的第二天即3月16日下午,老河口市政法委和公安局部分领导对高天虎夫妇说:“经过现场鉴定,高莺莺为自杀。”
如果是自杀,死者的鞋子、腰带在哪里?上衣扣子为何会扣错?扣子为何会缺失?裤子拉链为何会洞开?如果真是自杀坠落,出血量为何如此之少?
疑点三:“自杀”的证据为何矛盾重重?当地公安机关不仅不及时、仔细地勘验现场,不及时对伤痕作出法医鉴定,还收集了许多高莺莺属于自杀的证据。警方甚至曾向媒体说:高莺莺在读书期间曾受过精神刺激。
老河口一中曾担任过高莺莺班主任的李相亮老师向记者证实,高莺莺在校时道德品质好,学习成绩不错,未见有精神障碍表现。
疑点四:法医为何草草鉴定?知情人向记者介绍,公安机关第二天才去勘察现场。法医只做了体表的常规检查,拍了几张照片,看看各处有没有伤,然后就走了。法医对外伤并没有给出明确说法,没有给家属出具死亡鉴定书,仅仅口头告知“属意外死亡”。
疑点五:为何动用公安和武警抢夺尸体?法医检验之后,根据公安局意见,尸体被送往殡仪馆存放。当天下午,老河口市市委几大领导班子来了很多人,与家属谈善后事宜,要求将尸体尽快火化。高天虎夫妇强烈要求查明女儿死因,但遭到在场的市领导拒绝。为防止尸体被抢,亲人们在大厅日夜守护。
2002年3月18日凌晨,大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在宝石宾馆,他们手持警棍,对守护尸体的亲属一阵乱棒,打散后将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高天虎夫妇被打得连滚带爬,哭天喊地。陈学荣为保护女儿尸体,奋力反抗,被四人提着双脚,头部朝下,从三楼一直拖到地面上,后来继续被拖了五十多米,当时陈学荣的后背鲜血直流,昏迷不醒。高天虎的肋骨、腰部被打伤,至今未愈。
疑点六:为何急于将尸体火化?3月18日早上,上百名警察拦住殡仪馆大门,只要高天虎不签字火化就不让家属出去。
3月18日11点左右,在殡仪馆办公室,老河口市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对高天虎夫妇说:不管你们答应不答应,今天尸体必须火化。你们签字还可以给点钱,不签字我们也要强行火化,一分钱也没有,同时你们的几个亲戚也要停职。
在胁迫和亲情的双重压力下,高天虎夫妇含泪,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疑点七:既然是自杀,为何又要补偿4.9万元?2002年3月19日,在老河口市政法委,一位领导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关于解决高莺莺意外死亡有关补偿协议》,让高天虎签名,并补偿4.9万元。协议甲方为高天虎,乙方为“市委工作组”。协议中要求,甲方领取死亡及安葬补助费后,保证不再追究任何单位的责任。
疑点八:高莺莺死亡前,是否遭受性侵害?高莺莺被强行火化后,高天虎想方设法躲避围追堵截,他委托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将偷偷藏起来的女儿死亡时穿的白色内裤,送往湖北省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2002年7月31日,该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在白色内裤上检出精斑。
疑点九:高莺莺的死亡真相,能否水落石出?襄樊市一位老干部激愤地对记者说:此命案疑点重重。公安机关理应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以正视听,严惩凶手。
据《民主与法制》徐风继红X062
事件回放
距湖北襄樊市西北部老河口市市区十公里的宝石宾馆内,在2002年3月15日晚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在宾馆当班的高莺莺上宾馆九楼送茶后就不见了人影。之后,据说高莺莺从九楼掉下来后,摔到了宾馆大楼后面洗衣房顶部的平台上。这一事件以《襄樊官腐并发症》为文,发表于今年1月6日的《民主与法制》杂志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尤其是对文中披露的“高莺莺之死”事件之真相。
反腐斗争将襄樊市市委书记孙楚寅等一批襄樊贪官拉下马,一些腐败案件得以昭然于世人面前;但是,平民之女“高莺莺之死”,至今疑雾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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