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牟野)7月10日,为了落实2005年4月签署的《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合作协议书》精神,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内蒙古农业大学合作补充协议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签订,双方对口支援的有效期为5年。
补充协议商定,中国农业大学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的需要,将选派2名院士、若干名长江学者以特聘院士、特聘教授身份到内蒙古农业大学进行学术交流、短期授课和学科指导工作。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每年各出资50万元设立科研合作基金,组织双方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中国农业大学还将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申报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学科及硕士、博士授权点给予积极指导和帮助;中国农业大学每年提供15万元的专项经费,支付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教师到其学校进行学历和学位教育的学费;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双方互派管理干部进行交流。同时,双方还建立对口支援领导体制,设立援助管理机构,形成科学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