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孩子12岁,由于名字里一个字特别难认,有时老师、同学们经常叫错,给孩子带来很大苦恼,想要改名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
昨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王女士无奈地向记者讲述起了自己和孩子的难心事。
改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出具哪些手续?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
不满18周岁有正当理由可改名
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人员介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符合以下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改名。一般来说,在孩子刚起名时,名字中有冷僻、难于书写辨认的字时,可以申请改名。
另外还有一些名字中有谐音不当、引起歧义给的,如姓杨,叫杨伟的,就可以申请改名。
名字中间有同音异字的,比如,“高颖”和“高影”。
如果父母离异,子女可以凭借父母的离婚证、本人申请以及生身父母同意其改名的声明。
如果要改名者是被收养者或长大后收养关系被解除时,根据本人申请并且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手续时,可以改名。
公安机关在登记名字时,操作过程出现差错的,根据改名者提供的原始资料,可以申请改名。
成年人无特殊原因不能改名
一般来说,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改名的。但一些年长者原来名字内有的字是繁体字,现在需改成简化字的,可以申请改名。另外,一些背负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允许改名。(辽沈晚报罗奇)[编辑: 侯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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