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原董事长郭魁斌,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拒不执行判决及职务侵占被海淀检察院起诉。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38岁的郭魁斌曾是北京途锦高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他创建了包括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等五所学院的途锦教育集团。 2004年,他荣获“第二届中国民办高校十大杰出人物”称号。
控罪1虚报注册资本
这个民办教育“十杰”却被检方指控虚报注册资本。检方称,2001年9月和2003年9月间,郭魁斌从3家公司共借款8990万元,冒充注册资本注册成立北京途锦高科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途锦控股有限公司。待公司登记成立后,郭魁斌即将所有借款归还。法庭上,郭魁斌否认自己曾虚报注册资本,称这些都是自己的一个朋友做的。
控罪2拒不执行判决
此外,郭魁斌还被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人称,市一中院曾判决、裁定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向他人支付工程款共计3000万余元。但郭魁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仍指使下属转移资金。对此,郭魁斌表示,自己没还款是为了保障学校1万多名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日常开支。
控罪3职务侵占3万
对于自己被控在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学院的3万元占为己有的罪名,郭魁斌表示,自己曾将个人300万元存款借给学校办学,这次只是从自己借给学校的钱中拿回3万元,并无不妥。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闻背景 郭魁斌百余次卷入官司
据了解,郭魁斌担任董事长的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被诉至法院的债务纠纷多达100余起,且几乎每起官司均会败诉。昨天开庭的案件,是郭魁斌第一次被刑事起诉。被检察机关起诉时,他欠款1.2亿元。
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被判决摘录
2004年12月,被判支付管理学生宿舍的物业公司200余万元。
2005年5月,被判返还拖欠的80余万元教材费。
2005年5月,被判返还施工单位修建浴池和食堂的施工费235万余元。
2005年6月,被判返还某部队军训费用16万余元。
2005年10月,被判支付某医院该校学生体检费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