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女儿救人牺牲,英雄父母向获救人索赔28万元(见昨日本报报道)。该赔?不该赔?昨日不少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和在本报网站留言发表看法,大多数认为英雄父母的行动可以理解,但索赔28万元有点偏高。
昨日,获救的黄宇称,出事到现在,她的心里一直没有平静过,“如果条件允许,哪怕是100万,我也愿意给。 ”
黄宇介绍,她的老家在四川省广安市,父亲是一名煤矿工人,母亲待业。前年,由于突患脑部疾病,父亲离岗卧床养病至今。黄宇称自己至今都不敢将这件事告诉远在广安的父母,害怕病中的父亲承受不了打击。黄宇表示,她不是那种没有良心的人,她可能承受的最高补偿是2万元左右。
“被救者给死者家属一定的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千万不能变味。”有网友说。“其实,被救者也没想到是这样一种结果。理应付出但又无力承担的补偿,也许会压得被救者一辈子喘不过气来。”有读者这样说。
“依照法律规定,受益人(黄宇)应给死者家属一定补偿,但不是赔偿。”律师唐用强说,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诉诸法庭解决。
记者昨日在合川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得到证实:谭爽是救黄宇身亡的。据了解,如果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政府将按照规定给英雄家庭一定奖励。读者建议,谭爽家属可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见义勇为认定。记者杨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