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厦门市公交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徐辉煌因受贿,近日获厦门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财产7万元。
徐辉煌,今年已52岁,1998年从部队转业,落马前为厦门市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 法院认为,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多次收受款物,共计27万余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下半年,徐辉煌开始分管公司下属的“厦门市公交广告有限公司”,并兼任招议标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徐结识厦门一广告公司总经理林某,帮助该公司拿到承建公交站名牌、公交候车亭改建工程等项目,徐先后向林收受、索取8万元人民币、2000元美金和两部手机。在公交站名牌建设招投标中,徐收了中标设计装修公司2万元。
徐辉煌曾分管公司的车辆采购设备工作,任招议标领导小组组长。2005年1月和3月,徐代表公司和汽车供应商陈某签了采购92辆汽车的协议,之后,徐收了陈某给的1万元;公司空调采购合同金额共计731万多元,第二批购买120台空调时,卖空调的公司按每台1000元标准给回扣,徐将这12万元回扣拿去投资理财,至案发时,徐才将这笔钱退还给卖空调的公司。
徐辉煌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一公司争取到20个候车亭站点改建工程以及轮渡4个候车亭的广告经营权,并收受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