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庄严的法庭外增设温馨的“和解室”,律师、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可受邀成为“和解员”……昨日,记者从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民事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法院民事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被称作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调节器”。 近年来,我市法院调解成效逐渐显现。2005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2万余件,调撤率为46.9%。今年1至6月,调撤率升为55.7%。同时,涉诉信访量也逐年下降。
在昨日的会议上,市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要求,全市法院要抓好即时调解、案件速裁、庭前调解、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指导调委会等制度。
据了解,今后,各级法院尤其是一审法院将抓住案件审理的每一个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环节,即时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尽量调”。同时,在民事审判庭成立专门的速裁组,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根据当事人意愿,法院还可进行10至20天的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再转入相应的审判程序。经当事人同意,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等将受委托进行调解。他们达成的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予以确认,使其产生法律效力。
据了解,全市法院将把调解工作纳入民事审判人员的业绩考核,并把调解结案率、调解结案质量评查合格率等作为民事审判人员评选先进的基本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情林、市高院院长张轩出席了昨日的会议并讲话。(日报记者 邱 春 实习生 星 辰)
来源: 华龙网 2006-07-14 0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