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时间里,温州的沈先生申请注册了171个商标,且大多为已有高档酒店的名称———一旦注册成功,国内酒店业可能发生大面积商标使用纠纷。
这起“抢注事件”,最早是由杭州市裕佳商标事务所发现的。昨天,该所法务部经理马培峰告诉早报记者,11日,他们在进行常规监控时发现,温州一自然人沈先生于2005年9月7日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171个商标。 注册类别为43类,即“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使用范围包括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咖啡馆、饭店、餐馆、酒吧、茶馆、会议室出租等。
由于注册时间、类别非常集中,这引起了裕佳事务所的关注。在分析后,该所发现几乎所有的商标都已有酒店使用,且以四星、五星级为主。
2002年,新《商标法》允许自然人注册、转卖、更改商标。近几年,自然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明显增多,其中相当部分属投资行为,希望通过转让使用权获利。据了解,注册1个商标的成本在2000元左右,沈先生抢注了171个商标,花费应在30万元以上。
据早报记者统计,在这171个商标中,涉及上海酒店25家、浙江19家、江苏14家,不乏“索菲特”、“维景”等知名连锁酒店。
早报记者致电五星级的杭州维景大酒店总经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获悉原委后表示,“别人注册是别人的事情,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据了解,维景是专业酒店管理公司,品牌由总部统一管理,在中国已注册商标。另几家连锁酒店也表示已注册商标。而浙江一些本土酒店则对这个消息非常诧异,表示会关注进展;但对自家酒店是否注册了商标,均表示“不清楚”。
昨天,马培峰告诉早报记者,酒店维权仍有时间。因为按正常程序,从申请注册到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要2年时间,公告后有3个月异议期,被抢注的酒店可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错过异议期,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到时候,酒店将面临更名的风险”。他建议,酒店应尽快建立品牌保护体系,商标注册则是最基本的形式,包括标志、名称,“一些酒店有延伸产业,还应扩大商标注册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