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2004年11月10日下午4时许,9岁男孩小庆(化名)放学后,与同学相约到巴南区李家沱一闲置商场内玩捉迷藏时,不慎从四楼摔下,导致头部受伤,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
伤愈后,男孩家长屡次向该商场的物业和开发商提出索赔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两被告在庭上辩称,小庆擅入闲置空房玩耍,主观存在极大过失,其监护人责任不可推卸,且公司张贴有“危险”等警示标语,所以不应担责。被告还称,伤者中途未与他们商量便转院,此后的医药费他们不应承担。日前,巴南区法院一审判定,由两被告赔偿伤者医药费的一半,即6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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