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内讧”背后的权力落差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7-14 5:24:33 ·来源:新京报
据媒体报道,山西某市交警查处违章车辆,碰到了酒后驾车的刑警。 这些刑警不但不配合工作,反而将几个交警抓回去一顿暴揍,该交警中队的其他同事列队去他们的共同领导———市公安局讨说法。
当然这类事件不具备普遍性,可以解释为极个别警察对自己要求不严。但这种偶发性事件成了受到广泛关注的新闻,为什么呢?我觉得这件事存在一个公众关注的元素:许多老百姓心中的“强势者”交警这回成了“弱势者”。
尽管说警察是一家,任何警种的警察都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警种不一样,在警察内部,在老百姓心中可能有些微妙的区别。
在很多人看来,刑警是侦破刑事案件的,工作更危险,更有职业荣誉感,他们是各警种中无可争议的老大哥。博士何帆曾经写过一本纪实小说《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中间提到有位大学毕业后一起受训的哥们,满怀英雄梦进警营,瞧不起交通警和户籍警,立志要当一个破大案的刑警。对一般老百姓来说,他们同样会觉得刑警、治安警比交警牛气。
因此,在不少人眼中,刑警和交警之间有着某种隐性的权力落差,这种落差的形成不是看他们究竟谁对社会更有贡献,事实上所有的警种都不可或缺,谁敢说维护交通秩序就没有侦破刑事案件的贡献大?这种落差的形成,基于他们在公共管理中职权的差异,也就是说刑警能对一个人的人身权利产生影响,比如可以羁押犯罪嫌疑人。而交警只能对一个人的财产权产生影响,比如扣车、开具罚单。
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看到有些行政执法部门这样抱怨:咱的执法手段不硬。那么什么叫很硬的执法手段呢?可以罚款、扣押物品,就会有威慑力,而罚款、扣押物品自然不如把人拘起来更能震慑人,这也是一些执法部门要寻求公安配合的原因。
如果权力的运行不公正透明,那么有权势落差就会产生以强凌弱。这件事被披露有好处,且不说当地警方以此为反面教材,进行新一轮警风整顿,对那些自视为“强者”的刑警和自视为“弱者”的交警,也能促使他们反思。有些交警在司机面前是否有过耍威风的情况?而对这些打人的刑警,我也有一个希望,面对舆论压力,刑警和交警共同的上级部门肯不肯“挥泪斩马谡”,做出公正的处罚呢?强和弱本来只隔着一层纸,只有每个人的权利都真正得到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尊重,那么在法律面前就没有弱者,只有平等的公民。
李勇(北京记者)
〖 返回顶端 〗 〖 关闭本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