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过去的暗箱操作评优的做法,短信投票无疑是一种进步。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短信投票应该制定相关规则,来预防他人恶意拉票、重复投票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防范的预案就贸然用短信投票,只能说是不负责任。
舒兰是吉林省东部的一个县级市。 今年5月以来,舒兰市所有移动电话用户都接到了市纪委的群发消息:欢迎广大市民发短信,对144名重点岗位的中层干部进行“优秀”和“较差”评定。一部分市民表示这是一种进步,“这种方式,让老百姓心里敞亮”。也有一部分市民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这种方式有引发造假的嫌疑。
相对于过去的暗箱操作评优的做法,短信投票无疑是一种进步。笔者并不反对短信投票选举,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短信投票应该制定相关规则,来预防他人恶意拉票、重复投票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防范的预案就贸然用短信投票,只能说是不负责任。
舒兰县在接受其他地方教训的基础上为短信投票作出了技术改进。他们规定,一部手机如果1天为1人投票10次,系统只记录1次,通过这一技术手段会滤掉部分水分。当然,即便这样,仍然有改进的余地,比如,如果规定新买的收集卡不能参与投票,那么,将会让突击买卡自我投票的弄虚作假行为降低到最低点。
除了在技术手段上保证公平公正,短信投票还应该追求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但目前我们很多地方的短信投票不太考虑实际内容。一是提供的候选人资料不够充分,有些选举者根本不知道众多候选人有哪些事迹,这很容易导致选民们处于一种无奈的盲目状态。二是没有对投票者提前做民主意识的宣传和引导,相当一部分投票者对自己投票的意义认识不够,加上自身的民主素质问题,往往会率意而为,要么以一种敷衍姿态随意乱投,要么按亲疏远近来投票,或者是谁能保证自己小团体的利益就给谁投票。这些就会导致短信投票不能客观地反映真实的民意,甚至不能体现公平。
民主化的道路上,总不会一帆风顺,总是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甚至丑恶的东西的干扰,但这并不是民主自身的错。对于短信投票,我们应该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在肯定的前提下,也要认识到其存在的一些漏洞,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