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机制政企分开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企业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多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和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激发职工爱岗敬业的精神。通过工效挂钩和工资基金管理等形式,逐步建立在效益增长基础上的企业职工工资均衡增长机制。 马钢集团公司采取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内部分配方式,根据岗位职责情况、贡献大小、责任状况,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增强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积极推进企业经营层薪酬制度改革。1999年我省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办法》、《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试行办法》等政策文件;2000年开展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试点工作;2003年省属企业中全面推开年薪制;2004年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层业绩考核与年薪挂钩体系,规范经营层薪酬管理制度,使得我省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企业人事制度上,各地进一步深化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上岗力度,推动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路桥集团、中煤特凿集团、旅游集团等企业实行内部竞聘上岗,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在公平竞争中脱颖而出,被选拔到合适岗位,打破过去国有大型企业干部行政化管理的套路。在企业用工制度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省徽商集团通过置换职工身份,推行全员聘任聘用制,打破身份、职务、级别界限,人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着眼于政企分开,全面推进省直党政机关与企业的脱钩改革。2001年,原工、商厅局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改革工作率先启动,共有90户企业与原主管部门实现脱钩。同时,将33户省属企业划归省委企业工委监管。2004年出台的《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改革实施意见》,明确省直党政机关直属企业脱钩工作的范围、方式和政策措施,因企制宜,采取整体划转、归并划转、改制退位等多种方式进行脱钩改革。截至2005年底,应当脱钩176户企业实施率100%%,其中169户完成脱钩任务,占总数的96.02%%。
精干主业创新管理
企业办社会职能,曾经一度成为国有企业的包袱。积极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才能让国有企业轻装前进。近年来,我省先后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属地移交”的原则,积极探索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多种方式,全面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妥善解决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为减轻企业负担,全省各地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促进企业发展。坚持发展主业、分离辅业、优化结构、促进就业,加大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推进力度。到去年底,全省已累计分离辅业企业329个,分流富余人员12.88万人,安置职工10.20万人;分离移交中小学校220所,占总数的80.3%%。我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表扬。
强化内功,管理创新,企业才能经受住市场的考验。近年来,我省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连续推出三面旗帜。1999年,总结推广安徽丰原生物集团公司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2000年,总结推广华茂纺织集团公司质量成本效益型管理经验;2001年,总结海螺集团公司低成本扩张的经营管理方式。全面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先后在全省21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全面推行物资采购比质比价管理,对列入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全面实现招投标管理。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在50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20户外商投资企业中大力实施“4C+E”工程,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着力推进企业战略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战略研究机构,海螺集团坚持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加强监管促进稳定
能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推进国企改革成败的一个标尺。为此,我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投资体制改革形式。设立各类资产运营性投资公司,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等由过去政府直接投资改为投入投资公司,由投资公司根据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的行业和产业,保证政府投资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运用政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支持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逐步探索出“政府投资法人化,法人投资市场化”的模式。
省国资委认真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范执行转让程序。他们公开征集受让方,采取招投标、拍卖等方式,实行进场交易和竞价转让,既有效地防范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实现了国有产权在流动中增值。加强全省产权交易机构建设,建立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初步建立全省产权交易网络。2005年,全省共有202个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涉及资产评估26.65亿元,成交价28.36亿元,平均增值6.42%%。
为促进国企稳定发展,我省努力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支持国有企业实施减员增效。1998年以来,全省累计有78.9万名国有企业职工下岗陆续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共筹措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46亿元,确保在中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2001年以后,随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中心协议期限连续期满,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下岗职工出中心经济补偿问题,同时通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到2004年6月,我省在全国较早完成了并轨任务。
健全劳动保障体系,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我省制定一整套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和产业,推动组织起来就业模式,创办再就业园区,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2005年底,全省7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中已有56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其中有20万人是通过组织起来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同时,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114.2万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占总数96.2%。(项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