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已久的“90平方米”政策终于尘埃落定。建设部一份名为《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文件日前下发各地方政府部门。昨天,记者看到165号文件上表明,“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最终被确定为建筑面积。
90平方米终定为建筑面积
根据165号文件,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文件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项目规划设计,确定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且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70%比例适用城市年度总量
此次建设部明确了新建住宅结构比例要求,针对90平米以下的住宅要占70%以上比例,文件规定,这是针对城市年度建设总量,而不是要求每单个项目都必须达到此要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违规建设住房将被依法没收
文件要求重点调整三类项目:过去违反规定批建的各类住宅项目特别是别墅类项目;在土地出让时约定了销售价位等要求,但企业未执行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文件要求,要严肃查处违反或规避套型结构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建设的住房,依法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所没收的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
集中清理已审批未开工项目
建设部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集中进行一次清理,清理结果要报同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备案。据《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