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龙辉通讯员胡思进)日前,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根据中消协的部署,下半年,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种种恶劣行为,市消协将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曝光。
据了解,将被公开曝光的严重侵权行为包括:经营者不接受消费者协会对有关投诉事件开展调查或者阻碍、干扰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调查、调解职能的;对消费者协会送达的消费者投诉处理函件,在规定时限内不给予明确答复或故意拖延,经催办仍拒绝说明正当理由的;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在消费者协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应承担的责任的;以欺诈等恶劣手段坑害消费者的;同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一个季度内有3起以上、半年内有5起以上、一年内有8起以上投诉且未能达成和解的;以及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消协负责人介绍,以公告、通报、召开新闻通报会等形式,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披露,将有利于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