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商报报道新政可能促生“假创投”创投企业如投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将可以享受减免应纳税所得额70%的税收优惠。江苏省创投协会专家李中和日前向记者透露,针对创投企业的税收优惠办法目前已经制定完毕,预计本月就会出台。 一片叫好声中,有专家指出,新办法可能促生一批“假创投”。
税负过重有望改观
创投协会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创业投资机构认为税负过重。据统计,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有300余家,管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投资项目2000多项,在风险投资累计投资额中,80%以上集中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目前没有出台对创业投资者和创投公司的税收支持政策,风险投资公司的所得税率为33%,远高于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创投企业如投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将可以享受减免应纳税所得额70%的税收优惠。”这意味着,如果创投企业投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得到的税前利润为1000万元,其中的700万元可不用交税。这个办法适用于创投企业得到的投资分红和股权转让所得。另据透露,此项优惠政策的受益群体将是已经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企业。
优惠侧重税基
据分析,在即将出台的税收政策中,侧重的是对税基的优惠。李中和解释,税负与税率、税基呈正比关系,税率一定时,税基大则税负重。对创投企业的税收优惠,侧重税基更能体现公平性。因为税基式优惠强调事前优惠,即使创投企业还没开展风险投资活动,就已经成为了税收优惠的对象。而重视税率则强调的是事后优惠,如果没有产生收益就不能享受此项优惠。风险投资本身风险性很大,它所投资的公司极有可能在开始的若干年内都没有可观回报产生。另一方面,动税率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调低创投行业的税率,可能会引起其他行业的攀比。对此,一家创投企业老总表示,现阶段支持风险投资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创投所投资的企业,缺乏对风险投资人的税收优惠,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创投基金管理公司的税收支持政策和法规。创投企业长期面对着双重征税。假如创投企业投给某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1000万元资金,又假设这1000万元带给这家企业1000万元的经营所得,这家企业要用其中的15%向国家缴税。因此作为企业股东的红利就只剩下了850万元,而创投企业在得到这部分回报以后还要缴纳33%的所得税。至此创投企业从投资这家公司实际得到的回报已经不足60%。这还不算创投基金的投资人在实际分得利润之后所要缴纳的公司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这显然加大了创投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如实行新规,则创投企业获得1000万元的利润,其中700万元不用交税。因此,如果这项税基优惠的措施出台,将极大地鼓励他们投资的积极性。专家预测,一旦资金充裕,且创投企业要承担的成本减少,创投资金就极可能增加对更早期的创业企业的投资。早期的、急需资金的企业,因为还看不出投资回报率,在现有情况下不可能获得投资。
“假创投”可能出世
不过,一些专家也表示了对新规出台的顾虑。南京财经大学孙扬博士表示,我们国家要鼓励的是创投行为而不是创投企业。即将出台的创投税收优惠办法有两个弊端,一是可能使一部分企业钻空子,例如挂的是创投企业的牌子,行其他投资之实,因为创投企业的注册是非常容易的。就像很多公司虽然注册在高新企业区,但并非高新企业。因此,今后可能会有不少假“创投”问世。另外,使得“大量实业企业的创投行为”享受不到国家税收的优惠,而实际上实业企业的“产业投资”可能更有价值。 记者 陈宁(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