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已在今年省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3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进步等公共安全投入项目。日前出台的《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更证实了该专项资金安排的长效性。 截止记者发稿,有关该专项资金2006年的具体安排方案还正在商议之中。
3000万启动公共安全投入
日前,已确认的2006年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3000万元。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设立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一来为加大公共安全投入,二来也为弥补历史安全投入欠账。”一位知情人士坦言资金设立的初衷。
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应急救援、监控防治、技术进步和宣传教育等项目。支持方式采取补助的方式。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各级政府机构、在粤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相关单位。
申报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省属项目承担单位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市、县(区)项目须经所在地同级安全生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县、市(区)项目在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的同时,须报地级市安全生产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谢思佳陈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