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7月14日讯 汽车租赁一直以来风险较高,各种骗车案件也是频频发生。7月11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就依法宣判了一起骗车抵押贷款的案件,并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健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
今年初,肥东县农民吴健伙同张伟、孙坤(均在逃)两人密谋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抵押借钱。1月19日,3人来到合肥市迎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持户口簿和伪造的驾驶证,谎称外出催款需要租用汽车。瞒天过海后,3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了租借皖AE5105桑塔纳汽车(价值9万元)和皖N45242奇瑞东方之子(价值13万余元)汽车合同,并且支付了保证金6500元,后将车开走。
次日,吴健等3人便持行驶证和伪造的车主毛某的身份证,将皖AE5105桑塔纳汽车抵押给王某某,骗取人民币4万元。2月4日,孙坤、张伟两人再次将皖N45242奇瑞东方之子汽车抵押给王某某,骗取人民币1万元。随后,三人将赃款全部挥霍。(杨联文、徐红梅、实习记者许忠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