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欧东勇实习生张伟强通讯员虞海霞)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我市2006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将于7月24日至8月4日受理申请,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家庭将获得今年的廉租住房货币配租。
申请今年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已连续六个月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于7月17日至21日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明,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工作站领取《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今年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从2006年7月起计发。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采取在规定时间内全市统一受理申请,逐级审核、社区公示、区级住宅(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办理,尤其增加了以区住宅(建设)局的名义在各社区内发布受理申请的公告,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今年受理申请的地点由往年的各街道办事处改为社区工作站,增加了受理申请点,加大了该项工作的便民性。
据了解,本次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为货币配租,即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货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有关补贴的发放标准仍参照《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和《关于我市廉租住房配租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两个文件执行。
7月17日至21日,市民领取《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7月24日至8月4日,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受理地点由往年的各街道办事处改为社区工作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