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媒体称为“港城走出的大律师”,被当事人称为“公正的人”,他把“甘为砝码镇天平”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还是港城里有名的“学者型律师”。他提议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案使得苏鲁两省边界长达几十年的渔业资源争夺平息下来,他代理的“王子”讼案在江苏省恢复司法行政工作20周年纪念活动中被评为“十大名案”之一,日前,他被评为江苏省十佳律师。
他就是连云港一级大律师顾壹心。近日,顾律师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讲述了他执业20多年来的点点滴滴……
记者:您曾经获得了很多荣誉,比如首届全国优秀律师、首届全国优秀仲裁员、全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第一届和第三届江苏省十佳律师,您还荣立过三等功,这次又被评为江苏省十佳律师,您是怎么看待这些荣誉的?
顾:我喜欢荣誉,因为它是社会对一个人自身价值的肯定。但是,荣誉是实现自身价值之果,而不是实现自身价值之因。
记者:作为江苏十佳律师,个人觉得江苏的司法环境怎么样?
顾:司法环境的好坏取决于司法制度、法律人和社会舆论,制度只有在把人不当人的时候才能真正实现它的功能,法律人,包括全体司法官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对法律本身的信仰和对公正、司法道德的追求是司法之能为人所敬仰的必要前提,舆论独立是法律人只能做法律人的坚强推手。如果没有这三个要素,谈司法环境的好坏,其实是自欺欺人的。
记者:对目前江苏的律师队伍有何评价?江苏的律师水平、规模等在全国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顾:江苏律师业和江苏经济在全国的地位一样,名列前茅,但不是最好。
记者:个人在办案中,什么样的案子最难忘?
顾:输得心服口服的案子最难忘。
记者:您办公室的侧墙上有一幅伊山个体户马继能送给您的抽象画,上书:“赠给世上最公正的人。”您当时是马继能的代理律师,那么,您的当事人为什么要这样称呼您呢?
顾:你大概读了那篇“大律师”的文章,很普通的一件事,他告的是公安局,我呢?帮他把“敢怒不敢言”之言说了出来。他就称我为“世上最公正的人”,我们的百姓是多么的可爱啊!
记者:您还爱好哲学和文学,“甘为砝码镇天平”是您的座右铭。为什么把这句话当作座右铭?
顾:其实我并不认为律师是公正的,他不是天平,但可以是天平上的砝码。律师是渺小的,渺小如砝码;但律师又是伟大,伟大也如砝码:四两拨千斤嘛。天平可因力之不等而不平,砝码可使其复平。
记者:在您20余年的执业生涯中,留下了近百万字的理论研讨文章,从地方小报到国家级理论刊物,都曾刊登过您的论文。您在《现代法学》上发表的《涉外经济合同审查之我见》一文,曾被西北政法学院收入教材;在《律师与法制》上发表的《律师廉洁与受贿犯罪》一文,曾被中国人民大学收入教材;您所撰写的《论律师刑事辩护中的知情权》一文,曾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曾在《苍梧晚报》开设过称作《法苑品茗》的个人专栏,先后发表法制小品文50余篇。包括《章程》在内的江苏省律师协会的许多行业规则,都出自您的手笔。因此,您被称为“学者型律师”,您是怎么看待这个称号的?
顾:学者是理论家,律师是实践家。学者型律师应当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记者:在涉外律师业务的发展初期,微薄的涉外业务收入,使涉外律师工作举步维艰。您提出了一个“以内养外”的办法,就是用国内的法律事务来培育、弥补涉外律师业务收入的不足,您当时是怎么想到的呢?
顾:我们这一辈可以说是涉外律师业务的开拓者,现在的律师很难想像涉外律师是穷的。但我们确实做过贫穷的涉外律师。我们把它当成事业来做,我们必须想出办法来维持生计。以内养外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想出来的。
记者:据说您的办案卷宗里,有很多收费低至500元的小案子,2000元以下的案子也占了很大的比重,作为享誉江苏的一级大律师,为什么要办这么多的小案子?
顾:把案子分成大案和小案,这本身就是一件荒唐的事。这是拜金主义的产物,案子有难易之分,却不应有大小之分。从办案所花费的心力来说,所谓的大案和小案没有多大区别。身处苏北大地,如果以大律师自居,不办所谓的小案,很快就会脱离群众成为小律师。
记者:据我所知,您还有很多案子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这些案子并没有法律援助手续。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家属能理解吗?
顾:仁爱之心人皆有之嘛。免费的案件总是少数,不影响生计,家属自然不会说三道四了。
记者:海洲湾有个叫做“前三岛”的无人小岛,渔业资源非常丰富,常常成为苏鲁两地民众争夺海产品的导因。1997年,争夺事件引起了苏鲁两省政府和国务院的关注,从武装护渔发展到两省的国家赔偿纠纷,闹得轰轰烈烈、难分难解。您接手后,这个案子慢慢平息下来,省际也终于安宁,现在已过去整整8年,从来没有再发生类似的争夺事件。您是怎么使这个案子平息下来的?
顾:山东居民在山东向连云港渔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赔偿之诉,索赔6000余万元。我们提出管辖异议,被驳回;上诉至山东省高院,也被驳回。我们立即提请连云港中院通过江苏省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管辖争议。于是,案件被挂了起来,至今也没个结论。但苏鲁两省在国务院的协调下,达成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协议。这个方案就是我亲自起草的。
记者:您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叫“田湾”,您为“田湾”所作的注解是什么呢?
顾:“田湾者,乃临水屯垦之地,农耕置业之本也。余侪竭倾囊之力,于黄海之滨、云台山下置此桑土,虽非鸿鹄之志,却也怀丰足之念。吾与汝泊于此,耕于此,猎于此;勿忘折箸之师,勿吝滴土之汗,勿弃怜民之心。唯此,衣食丰也,事业旺也,理想达也。”
本报见习记者 陈 翠
通讯员 沈思新
人物简介
顾壹心一级律师,江苏省启东市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主任。因其熟练的执业技能和广泛的知名度而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江苏省“十佳律师”、首届全国及江苏省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的称号。他所承办的“王子”名誉权案、响水县老舍乡马文生伤害案、青年诗人尹秀华非法出版案及瀛州饭店国际仲裁案等在海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他在启东市新安乡人民政府联营纠纷案中发表的代理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并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司法解释。他的许多著述被引入高等院校的教材,并在各种学术会议上多次获奖;他的生平及传略已被收入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专家大词典》、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世纪专家传略》等多部典集。咨询电话:13775588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