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15日电 (记者王志)8年多前,原上海恒昶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梅川平,以先履行合同小额付款等手段,骗取山东省枣庄市矿务局水泥厂250万元水泥款后逃匿,警方多方追捕一直未果。如今,这一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在潜逃8年后,最终还是被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近日被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
1997年6月至11月,原上海恒昶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梅川平,先后6次与枣庄矿务局水泥厂签订水泥购销合同,由后者向其所在公司累计发售“青檀”牌水泥1.6万多吨,计款达445万多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梅川平以先履行合同小额付款等手段,诱使枣庄市矿务局水泥厂继续签订大合同,而其却以低于合同价格销售了大部分水泥。当大部分水泥款收回后,除去付给枣庄市矿务局水泥厂及船民生活费195万余元,梅川平累计骗取枣庄市矿务局水泥厂水泥款达250万余元,并随即逃匿。警方多方追捕一直未果。
2005年6月,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又接到线索,梅川平可能藏匿于湖北,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进行抓捕。办案民警先后三下江南,辗转江苏、浙江、湖北、上海等多个省市,历经两个多月时间,终于在2005年8月,将潜逃8年之久的梅川平在湖北省红安县抓获归案。
近日,犯罪嫌疑人梅川平被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梅川平在潜逃8年后,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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