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对会议费用提出最高限额后,针对公务车维修,厦门市财政局再出新招。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财政局近日出台新规,从今年9月起,该市公务车将实行定点维修,如果出现问题车辆未到指定地点维修,费用将不能报销。
该新规针对的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客车、小轿车、旅行车、面包车、吉普车等车型,摩托车不在此列。
根据新规,9月起,厦门参与保险的公务车出事故后,维修须在定点修理厂家进行。同时,车辆装饰和保养也一样遵循新规。新规明令禁止对车辆进行豪华装修,送修单位要严格按不高于中标合同的价格送与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据悉,定点维修厂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参与招标厂家原则上要求是一类企业,中标企业将成为公务车维修的“指定医院”。
无论是会议费用还是公务车维修新规,均是本月4日厦门市2007年财政预算工作布置大会提出的配套制度。此次大会还透露,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保险公司,完善公务车统一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