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比赛评委会介绍相关评分规则
本报讯 (记者 李晓平实习生张晓哲)昨日,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开赛之际,包括艺术总监艾森拜斯和荣额仁在内的来自德国、瑞典、丹麦、匈牙利、英国、捷克和东道主中国等近50名评委齐聚一堂,在人民会堂召开评委会,介绍相关评分规则。
据悉参与这次世界合唱比赛的评委有75名,其中中国评委26名。记者从评委会获悉,本次合唱比赛分两轮,每轮都设有金、银、铜奖三个等级。所有的参赛团体都将进入第一轮比赛,通过评委打分然后再在分数的基础上进行投票,以投票结果为准,每个小组的金奖获得者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一轮比赛中主要评委5位,第二轮7位,一个评委可以同时出现在两轮比赛中,但不能给相同的合唱团打分。
评委在评分过程中主要围绕合唱团的音准、音质、对乐谱的忠实度和整体艺术表现力四个方面来打分,其中音质和整体艺术表现力是关键。在明确的打分规则中,记者发现评委在打分过程中都能充分尊重合唱团自由发挥的权利,如一首曲子如果是a调,但合唱团用b调演唱,只要能将作品的风格、作曲家的意图表现出来,就不扣分。如果合唱团参与的是有伴奏的合唱比赛,但最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伴奏带改为清唱,评委就自己用眼睛看、用耳朵倾听、用心灵感受,不对合唱团扣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些民谣民族特色强,以致不少评委无法理解,他们也都会敞开心胸容纳,一切以音乐的试听效果为准。中途出现争议,评委们将广泛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最后结果。
(来源:厦门日报)
相关专题厦门与世界一起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