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栖文轩 实习生 陈珊珊 记者 李子俊)一名大四学生因殴打老师被学校除名后,又使用假身份证做“枪手”替考。近日,这名学生被栖霞警方行政拘留10天。
前不久,南京某高校正在进行高等数学补考。 当监考老师对一名叫“王进”的男性考生进行身份校验时,发现该考生学生证上的照片似乎被揭换过,且身份证上的字迹模糊,像是假的。监考老师立即将这张身份证送到校保卫科查验。保卫科报警后,亚东派出所和栖霞公安分局户证科民警赶到现场经鉴定,认定该证系假证。
后经调查,这个冒名“王进”的考生,其真实姓名叫张伟,原是我市另一所知名高校的大四学生。今年5月,张伟因琐事与本校一名老师发生争执,将其打伤,被学校开除。6月初,他经朋友介绍结识了王进,王进去年7月本科毕业,但因为毕业考试时高等数学一科没通过,一直没能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王进听朋友说张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于是就想请他帮忙,替自己补考,张伟同意了。于是王进花了250元,用张伟的照片和自己的个人信息,办了张假身份证,并给了张伟800元“好处费”。补考当天,张伟就拿着这张假身份证,冒名“王进”进了考场。
民警表示,《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