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住宅局局长任庆文———
七项优惠政策强力推进社区物业管理
本报讯“针对目前社区推行物业管理所面临的‘改造资金难、管理收费难、公司运作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宝安区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 ”宝安区住宅局局长任庆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
任庆文说,宝安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社区推行物业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宝安区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李文龙区长亲任组长。不久前,区政府出台了《宝安区推广社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了七项优惠政策。一是为申请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证照开设“绿色通道”;二是小区按区定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整治,费用全部由区和街道承担;三是实行物业管理的前3个月,按小区物业管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贴0.2元的管理费给物业公司;四是实行物业管理后,前3年按区和街道各承担50%的比例,以第1年80%、第2年60%、第3年40%的比例将物业管理费补给物业公司,以减轻居民负担;五是按规定给予物业公司减免税;六是免费为物业公司提供岗位培训;七是对获优小区给予奖励。此外,政府还将组织物业公司推介洽谈会,为社区引进物业公司提供平台;组织有资质的咨询策划机构,为社区成立物业公司及其运作等提供咨询策划服务。通过共同努力,确保到年底,全区非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和综合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20%,未来3年达到80%,5年内实现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