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6家公路施工企业因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海南县乡公路代建项目招投标,日前被省交通厅通报。
根据省交通厅制定的《海南省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业绩信誉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中盛路桥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阳新县通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被列入信誉不良档案,两年内不得参加海南公路建设市场投标活动。
据省交通厅工程处有关人士介绍,该厅在对海南4个片区的县乡公路建设代建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吉林省中盛路桥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该公司在参加第一片区第四合同段(金江至长安公路项目)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为伪造保函;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在参加第一片区第一合同段(美亭至大丰等公路项目)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王林的西安公路学院的大学毕业证和天津市人事厅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证均为伪造证件;湖北省阳新县通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参加第三片区第四合同段(祖关至南平、陵城至田仔公路项目)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投入人员(道路工程师)骆后文的身份证、职称证和毕业证相互矛盾,有虚假材料。
同时,省交通厅还发现,参加海南第二片区第二合同段(阜龙至卫星等公路项目)的3家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公证书为伪造件。这3家公路企业分别是:徐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湖北兴达交通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运城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海南4个片区的县乡公路建设代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日前已结束。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严重扰乱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的公路企业,将取消其在海南1至3年的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进人“黑名单”,并予以通报,直至令其退出海南公路建设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