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仅因为一次小便而引发口角,并最终导致多人群殴。日前,溧水县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去年2月14日夜晚,刘长智和傅小花夫妇二人从朋友家做客返回。在经过明觉新街某酒店门口时,发现陈乃福满身酒气地在大街上小便。 傅小花不由别过脸去,刘长智朝陈乃福说道:“怎么好在大街上小便?”陈乃福大怒:“我在哪儿小便关你甚事?”双方即发生口角,不过在旁人的劝阻下,双方离开。
谁知刚走出一百米左右,刘长智夫妇又撞上了送走朋友的陈乃福。陈乃福又对二人破口大骂,双方再次发生口角。陈乃福当即冲上去与傅小花扭打在一起,刘长智担心妻子吃亏,随即加入。陈乃福又喊来刚刚离去的朋友陈乃贵、陈乃寿,刘长智见状也当即喊来自己的亲友帮忙。于是,一场小小的口角就演变成了一场多人的斗殴。斗殴中,刘长智被陈乃福击中头部导致鼻骨骨折,直到110民警赶来,这场纷争才得以收场。事后,刘长智被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评定为十级伤残。今年4月26日,刘长智将陈乃福、陈乃贵、陈乃寿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费用。法院认为,陈乃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长智亦有过错。由此,溧水县法院于日前判决,刘长智各项损失31300.94元,由陈乃福赔偿70%,即为21910.66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