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决策,加快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推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促进全省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山西,现就加快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两区”)开发作如下决定。
一、现实基础、战略机遇和重大意义
(1)现实基础。“两区”范围包括在战争年代为革命作出重要贡献、目前仍然比较贫困的地区,涉及全省10个市、59个县(市、区),其中54个县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两区”经济社会有了较大发展,人民生活基本解决温饱,并向小康迈进。但是,“两区”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特别是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很大。其主要原因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人才资源短缺,关键症结是产业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突出表现是财政增收困难、农民增收困难。(2)战略机遇。党中央、国务院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出发,出台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支持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央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明确提出对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革命老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比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强能源和原材料基地建设,将我省作为全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比照执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这些都为“两区”加快发展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3)重大意义。加快“两区”开发,让曾经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和牺牲的“两区”人民尽快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过上富裕生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抢抓中部地区崛起重大机遇,整体提升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战略选择;是建设和谐山西,落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必然要求;是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对“两区”人民高度负责和深切关怀的具体行动。“两区”开发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必须从战略高度、举全省之力、用科学思维、以深厚感情,扎实加以推进。
二、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
(4)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紧紧抓住中央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机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从项目、投入、政策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以及人才开发等方面向“两区”倾斜,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以产业发展为龙头,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带动改善生态,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加快推进“两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5)原则要求。坚持把强县富民作为主要目标,突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坚持把产业开发作为龙头和核心,规划布局一大批产业项目,特别是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贡献大的项目,加快培育“两区”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坚持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发展,特别重视资源的深度开发和集约利用,重视保护资源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把办实事、见实效作为立足点,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防止一哄而起、搞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根本动力,用改革的办法激活内力,用市场的办法促进开发。(6)目标任务。按照“3年打基础、5年上台阶、10年大翻身”的战略部署,2006-2008年,集中力量支持一批产业开发项目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使“两区”开发有一个良好开局,力争县(市、区)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0%;经过5年努力,到“十一五”期末,基本摆脱财政增收能力较弱、农民增收缓慢的局面;经过10年努力,力争“两区”在产业规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有更大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山川秀美的新吕梁、新太行奠定坚实基础。
三、以产业开发为龙头,着力增强“两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7)大力发展对“两区”经济有重要支撑作用的资源加工和工业制造业项目。从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出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扶优扶强的原则,大力发展一批对“两区”经济带动作用强,特别是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用明显的工业项目。改造、提升“两区”煤炭、焦炭等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加强电力项目建设,鼓励利用煤矸石、中煤为燃料,积极开发煤层气、风能等新能源发电。推进铝镁资源深加工,扶持煤-电-铝联营、镁合金及镁制品等综合开发项目。依托现有基础,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利用“两区”石材、铝钒土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型材料业。经过几年的努力,力争改变目前“两区”工业薄弱局面,在资源深加工、新型能源、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等产业领域有较大的发展,使之成为财政增收乃至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8)大力发展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抓住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建立完善农产品销售组织网络这三个关键环节,拓展“两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空间,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畜牧业,积极推进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肉类、乳品、干鲜果、蔬菜、玉米、小杂粮等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制种、饲料、油脂、薯类、中草药等特色产品。继续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农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业的发展。各地要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经营大户为重点,健全完善农产品销售服务网络,切实减少中间环节,努力促进农民增收。(9)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按照全省旅游总体发展规划,整合“两区”分散的旅游资源,精心规划建设晋南中华民族寻根觅祖游、晋中晋商文化游、晋北佛教文化游、沿黄风情游、太行山风光游、革命老区红色旅游等旅游精品线路。完善“两区”旅游基础设施,加快省和国家级重点旅游景区公路与交通主干线的连接。努力开拓旅游要素市场,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宾馆饭店集团、旅行社集团,培育省内骨干旅行社,规划建设一批旅游星级饭店,扶持兴办旅游客栈和“农家乐”设施,提高“两区”旅游接待能力。重点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旅游演艺活动,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发挥旅游业的关联带动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强“两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筑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新型流通体系,积极发展适合农民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商贸服务。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两区”实施的力度,支持各类大型连锁企业和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基层商业、供销、粮食等系统及个体经营网点资源,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经济的问题。(10)抓紧产业规划和项目布局。围绕上述领域,认真研究制定“两区”产业发展规划,2006年首先在“两区”规划布局一批产业项目。鼓励“两区”县(市、区)建立产业基地,争取在“十一五”期末每个县(市、区)集中建设一个产业基地,促进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向产业基地和小城镇集中。
四、以交通基础建设和植树造林为重点,继续加强“两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11)努力改善交通条件。把交通建设的重点放在“两区”,继续加快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高速公路打通吕梁山,贯通太行山,连通东中西,“两区”县(市、区)基本上能1小时到达高速公路出入口。重点抓好沿黄扶贫干线和重要运煤、旅游、经济干线的建设与改造,5年新建改建3898公里,国省干线公路连通所有县城、省和国家重要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实现市到县(市)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县(市、区)到乡(镇)三、四级公路连接,所有建制村通公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县县有二级汽车客运站,1/3的乡(镇)有等级客运站,85%以上的建制村有乘车点(牌),所有通水泥(油)路的建制村通客车。强化农村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业。(12)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新水源工程、饮水安全、农业节水、水土保持、病险水库加固、水资源保护、农村水电等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建成横泉水库,开工建设万家寨引黄北干线工程、坪上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加快吴家庄、柏叶口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农村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建设和现有供水工程改造,优先解决“两区”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优先安排“两区”内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建和更新改造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继续搞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黄土高原区重点建设一批淤地坝工程。(13)狠抓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省内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和城市绿化等六大生态工程重点布局在“两区”。搞好“两区”内1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和4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通过政策扶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多项措施,加快“两区”林业发展步伐。(14)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积极组织实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和“蓝天碧水工程”。新建项目必须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尚未达到环保标准的矿冶、水泥、焦化、电力等企业,限期安装环保装置。规模化畜禽养殖厂未上污染防治设施的要限期完善。加快生态移民步伐,对自然条件恶劣村庄的贫困户、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居民、煤矿开采塌陷区居民,实施生态搬迁。积极开展创建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15)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和能源建设。重点加强以特高压电网为重点的主干电网建设,完善500KV主网结构,加快建设500KV供电网络。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在“两区”内规划新建、扩建、增容和改造一批输变电项目,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全面实施“户户通电”工程,2006年基本解决“两区”内600多个自然村、14000多农户的未通电问题。继续开展以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并以此带动农村改厨、改圈、改厕。到2010年,“两区”适宜地区沼气普及率达到60%以上。(16)切实搞好“两区”新农村规划和村庄整治。结合全省100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和10000个村庄的整治,抓好“两区”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和政策引导,以农民自愿为前提,把过于分散的村落和散居农户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通过制定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规划,把村庄的道路、房屋、绿化以及卫生、文化、娱乐休闲等设施规划设计好,引导农民按规划建房、修路、绿化、发展沼气,切实改变“脏、乱、差”面貌,提高生活质量。
五、以教育卫生文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两区”社会事业
(17)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期间,积极调整“两区”城乡中小学布局,使所有初中学校和80%以上小学校的校舍、设施设备、教师配备达到国家标准。集中教育部门用于农村校舍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新建或扩建510所农村寄宿制标准化小学,改扩建450所条件差的乡(镇)初中。从2006年起,在对“两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千方百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中和大学阶段教育。加大对“两区”发展教育事业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中小学校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积极发展“两区”职业教育,“十一五”期间,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所综合性的职业教育中心(中等职业学校),为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捐资办学。(18)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省重点支持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县级重点支持村卫生所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80%以上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两级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资助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学历教育。在县乡医院编制内多安排大专以上医科学校毕业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卫生技术人员基本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基本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全部覆盖,农村人口参合率达到80%以上,并建立特困人群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力度。(19)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实现每个县(市、区)有文化馆和图书馆、每个乡(镇)有一个文化活动中心、每个村有一个文化活动室。未达到国家标准的43个县级图书馆、44个县级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省重点支持每个乡(镇)建设一个300平方米左右的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支持农村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建设文化活动室或文化大院。支持“两区”公益体育事业,逐步建设县(市、区)全民健身中心、乡(镇)体育广场、行政村体育活动场所。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推进,因地制宜建设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省、市适当资助。(20)加快科技创新和推广普及。引导“两区”内的优势企业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县(市、区)本级财政科技投入要占到本级财政支出的1%以上,每年的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落实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继续实施星火计划和农村技术承包计划。对科技人员面向“两区”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予以政策支持。(21)加快通信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全面推进“千乡万村”信息化工程。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100%的建制村、80%的自然村通电话,100%的乡(镇)、50%的建制村建成网络文化站,并实现宽带和话吧覆盖。巩固和完善“两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力争用3-5年时间,采用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使“两区”所有建制村和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的群众能够看到8套以上电视节目和听到4套以上的广播,县乡村光缆联网的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70%以上。(22)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到2008年“两区”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2010年达到88%以上。加强“两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到2010年,县站、乡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按规定要求建设好村级服务室。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扶贫搬迁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23)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两区”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稳定供养资金,逐步提高供养标准,改扩建一批农村敬老院,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使“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建立健全以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多灾贫困地区防灾安居为主要内容的灾民生活救助制度。
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开发建设
(24)积极争取、优先布局建设项目。抓住革命老区、贫困山区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在“两区”布局一批能源、材料、交通、生态、水利、农业、社会事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省级“十一五”规划建设的产业项目,优先在“两区”布局。对煤、焦、电、钢、铝、水泥等资源性项目,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总量调控的盘子内综合平衡,优先在“两区”布局。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项目,在坚持贷款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用于安排“两区”建设。政府通过发布产业政策、公布重点支持项目或贴息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等手段,吸引和引导商业银行、外商及各种社会力量投资“两区”项目建设。(2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协调企业与有关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建立政府、企业、银行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融资提供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合作洽谈会、贷款营销会、项目推介会等,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优质项目,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及时进行项目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控制县域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加大“两区”产业开发及主干线公路、电力、天然气等大中型交通、能源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根据国家对基础设施项目延长贷款期限的规定,积极帮助企业申请长期贷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社的组建步伐,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增加对经济林、中药材、规模种养业及加工业等发展的资金投入,对确有还贷能力的可发放信用贷款。(26)扩大融资规模。支持“两区”优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力争5年内有若干户企业通过国内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发展信托、融资租赁、抵押、典当、信用担保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抓住国家将我省列为民间资本信贷改革试点的机遇,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发展民营资本占主体的民营银行和各种民间借贷合作组织,鼓励民间资本合股组建支持地方产业发展财团。在“两区”推进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招标、BOT、TOT等多种投融资方式,鼓励“两区”创新项目投资方式和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由财政出资、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面向“两区”项目开发的投资公司。(27)鼓励支持发展各类担保机构。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加快建立“两区”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担保基金,支持“两区”中小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业务突出的担保机构,可按国家规定,免征3年营业税。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与资产重组做大做强,力争在2—3年内,在“两区”培育扶持若干个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股份制企业担保公司,基本形成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龙头,各类担保机构共同发展的担保网络体系。
七、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为“两区”开发创造条件
(28)实行积极的产业扶持政策。省级建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由省财政新增专项资金、各部门切块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三项构成。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以及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贡献的大小,对列入省规划的项目主要分三种情况予以支持:对国家有总量调控的资源性项目,省里要在国家批准我省总量范围内,给予立项支持;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大的新兴产业项目,省、市积极协调银行给予贷款支持,对关键设备和技术引进给予贷款贴息;对发动千家万户农民发展种养业、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产业化和农畜产品加工业项目给予一定比例启动资金。此外,对旅游项目主要面向市场招商引资、合作开发,政府在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上给予适当支持。(29)进一步下放经济建设管理权限。除城乡规划、环保、国土、食品、药品、煤炭等终审环节外,对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规划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对外贸易、交通运输及农、林、水、城乡建设等领域的建设管理审批、核准、许可及前置条件等事项,除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外,省级权限一律下放到县(市、区)。各市也要把相应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市、区)。相应管理责任由县(市、区)承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具体下放或委托经济建设管理权限事项。(30)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2005年为基期,“十一五”期间,“两区”县(市、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五税”地方收入部分,省市县三级分别按30%、15%、55%的比例分享;原来未参与县级收入分享的市,原则上不再参与分享。对“两区”县(市、区)“五税”地方收入每年超过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年度预算平均增幅部分,省、市与县(市、区)减半分享。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并认真落实国家对西部大开发革命老区、贫困山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设在“两区”内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收入70%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10年以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犤2006犦10号)精神,对“两区”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两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两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以及优势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1)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确保“两区”重点产业建设项目用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用地。用地指标不够时,由省负责调剂解决。对列入国家和省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实行跟踪督办,各级国土部门提前介入,搞好服务。属省级以上批准的建设用地,在上报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查上报工作。增加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资金投入。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优先向“两区”倾斜。“两区”上缴省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安排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经依法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以本村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通过联营、租赁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32)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式途径。从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宽广视野和思路谋划“两区”的建设和发展。除正常的财政开支、财政转移支付渠道外,可从煤炭、矿产有偿使用的“两权”收入及综合补偿专项资金、地方电力建设专项资金切块专用于“两区”的开发和建设。提高各类建设资金用于“两区”开发建设的比重,除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外,省直各部门各类专项资金用于“两区”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研究制定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畅通渠道,搞好服务,有效促进和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组织省市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持帮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改造,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组织城市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对口支援“两区”;引导城市物流、商贸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等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一体化流通和服务网络,带动农村商贸服务业发展。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力转移,努力为“两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3)制定吸引人才到“两区”工作的优惠政策。在认真落实现行各项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两区”人才开发服务机制,制定更为优惠的吸引人才办法。对自愿到“两区”参加开发建设、投资创业的各类人才,实行“户口不迁、身份保留、来去自由”的政策,并在工资待遇、住房条件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鼓励“两区”县(市、区)接收高校毕业生。从2006年起连续5年,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由编制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每年给“两区”下达一定数量的周转编制,专门用于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到“两区”乡(镇)和村工作(含参加志愿服务基层计划)满3年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如其在校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本息可由财政代为偿还。对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推荐选拔,适当向“两区”倾斜。建立完善“两区”人才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34)加强对“两区”各类人才的培训。制定促进“两区”开发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开设“两区”党政干部培训班,“十一五”期间每年组织“两区”干部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学习培训,选派到省、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在省内高校开办“两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选拔“两区”青年科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研修学习。每年有计划遴选一批“两区”企业经理(厂长)及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培养前途的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委托国内外高校进行中短期培训,或派到国外大公司、大企业和商务基地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有针对性地聘请国内外企业管理专家到“两区”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研讨会、现场咨询会等,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模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国内外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农村拔尖实用人才工程”,每年有计划遴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中短期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力争每年培训16万人次以上,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人接受免费技能培训。(35)加大对“两区”人才的对口支援。选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两区”挂职锻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两区”基层对口支医、支教、支农。每年为“两区”基层招募派遣300名高校毕业生开展“三支一扶”工作。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到“两区”兼职兴办科技企业、从事科研开发等工作。加快“两区”人才市场建设,促进“两区”人才开发一体化。
九、加快改革开放,增强“两区”发展动力
(36)不断深化改革。重点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抓紧制定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农村教育改革等配套政策,力争2007年上半年全面铺开。鼓励“两区”县(市、区)政府从新增财力中拿出更多资金支付改革成本,努力盘活县域国有资产。继续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使其成为“两区”经济的重要骨干力量。(37)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定,凡是国家没有明确禁止的领域,全部向内外资开放。加强外商投资政策引导,研究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两区”的具体政策措施,重点引导外商投资资源深加工、新型能源、农畜产品加工、林业、水利、生态、交通、环保、旅游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两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省市县每年都要精心筛选设计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对“两区”开发项目给予重点组织、宣传和推介。适当降低“两区”开发项目入选条件,优先列入省重点招商项目范围。完善投资促进机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明确责任分工,重点跟踪督办。拓宽引资渠道,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及国外双多边援助。(38)努力开拓市场。大力培育“两区”外向型企业和出口创汇产品,着力扶持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省、市规划的出口商品基地要给予“两区”一定比例的安排,优先扶持。帮助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两区”企业开展国际质量认证、出口产品宣传推介、境外展洽活动、国外市场研发、出口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等给予支持。引导国内外优势企业到“两区”合资合作、投资设厂,把发达地区的技术、管理、营销、品牌、资金、人才等优势与“两区”的资源优势、成本优势结合起来,带动资源开发和产业升级。鼓励支持“两区”沿边县加强与周边省份的经济交流、合作,主动融入更大区域的合作。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区”开发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9)建立领导机构。省里成立省“两区”开发领导组,由省长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两区”涉及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负责对“两区”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两区”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保证人员、经费和各项措施到位,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40)切实搞好服务。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服从、服务于“两区”开发建设大局,认真调查研究,主动协调配合,全方位做好服务工作。选择“两区”部分县(市、区)列入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垂直管理,减少行政层次,下放权力,扩大其在财政、投资、规划、进出口、工商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县乡村对“两区”项目,特别是与外商合作项目的管理,创造和谐的建设发展环境,坚决制止和杜绝向“两区”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故意刁难事件的发生。建立“两区”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对列入省规划的重点项目,从立项开始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有关部门要提供高效、优质和便捷的“一揽子”服务。(41)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实行“两区”开发目标责任制,省里对目标完成、政策落实和开发成效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将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省直部门、“两区”市县主要负责同志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探索稳定“两区”领导干部队伍、鼓励艰苦创业的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两区”县级党政正职,所在县(市、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生态建设持续发展,开发成效显著,业绩突出,经考核优秀的,可享受副厅级待遇。积极探索建立全党、全社会参与“两区”开发的新机制,按照“政府主抓、产业主导、企业主体”的要求,动员一切有生力量投入“两区”开发。(42)充分发挥“两区”干部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两区”广大干部群众是“两区”开发的主人。“两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从政理念,真正把“两区”开发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摆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位置去抓,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基层,夯实基础,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两区”开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广泛组织和动员“两区”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积极投身“两区”开发。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两区”开发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省上下协力同心、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为加快推进“两区”开发,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