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独立报》7月16日报道,大量驻英国伦敦大使馆的外交官员曾犯下谋杀、强奸、虐待儿童、下流袭击、贿赂、诈骗、私藏毒品和武器等罪行,而自1999年至2002年,至少122起严重犯罪行为是由这些外交人员所犯。
英国外交大臣玛格丽特·贝克特首次透露,自1999年至2004年,在伦敦各国体面、一流的大使馆内,道貌岸然的大使馆人员竟然公然实施了122起严重的犯罪事件。尽管掌握了一系列可靠证据,足以将这些犯罪分子送入监狱,但是,英国政府却对此无能为力。根据1961年的维也纳公约,外交官员、他们的配偶、子女和员工都受到东道国的保护,被免于起诉。另外,1978年颁布的《国家豁免法》、1967年的《外交特权法》、1968年颁布的《领事关系法》全部包括对大使馆人员进行额外保护的规定。在外交大臣贝克特透露的文件中,俄罗斯大使馆的人员位居犯罪名单之首。在41个被揭露国家驻伦敦的大使馆中,在所有已知的犯罪案件中,俄罗斯外交人员犯下了4起罪行,而沙特阿拉伯位居第二。(久仁) |